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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10-28 10:41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855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5-10-28
标题: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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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尊敬的王凤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福利院建设力度建议”收悉。作为会办单位(市民政局是主办单位),首先,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和老龄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目前,我国的养老格局基本上是“9073”,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在社区养老,3%的老人在机构(养老院、福利院、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在养老格局中占很大比重,且老人饮食起居需要照料,儿女为了养家糊口外出务工,家庭养老负担较重,随着老龄化趋势加速、养老需求增加、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拓展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将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

如您所述,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车道,并随之带来包括健康、养老在内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省、市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医养结合、医养融合发展,增强养老服务供给,卫健部门根据上级要求,积极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做了大量具体工作。

现结合卫健部门职责,仅就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这一个切口,答复如下:

一、机构中医养结合的四种模式。目前,在机构中开展医养结合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养中办医,即以养老机构为主体,在养老机构(养老院、福利院)中内增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等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需要养老备案,医疗卫生机构需要有医疗卫生资质并通过审批或备案(下同)。二是医中办养,即以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增设养老区域或养老床位开展医养结合,治疗与养老模式(收费标准不同)可随时转换:在无病不需要诊疗时,仅收取生活(饮食)费、床位费、护理费等养老费用;生病时就医,按照诊疗科目收费。三是医养融合,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都是独立单位,因地理位置相近和业务需要而进行合作,老人生病时入住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痊愈后或恢复期入住养老机构康养。四是医养签约,也叫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合作机制,包括专业医护人员定期为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评估,安排专业护士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在养老机构与医院之间建立绿色就医通道,方便入住老人日常生病到医疗机构就诊,以及在发生急病时,医疗卫生机构能及时派遣救护车进行施救。

二、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我市虽然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较多,但还没有上述第一、第二种医养结合模式,仅有枣阳民生医院、枣阳慈惠疼痛医院按照第三种模式开展工作,收费标准大致按照失能、半失能、自理(或者一级、二级、三级护理)三个档次收费。另外,还有一部分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了辖区医养结合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医养结合工作与群众需求、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按照“支持医疗资源富余地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养老床位与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的政策要求,支持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开展医养结合、老年医学、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工作,强化养老服务中的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同时,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努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努力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运营可持续的普惠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


                                枣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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