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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救助对象公示

日期:2026-03-20 17:09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6-0822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6-03-20
标题: 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救助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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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2019 年第709号)和《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2021 年第418号、《湖北省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指导标准(鄂民政规 [201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10-6163560

      附件: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救助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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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救助)救助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