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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号议案的回复

日期:2018-08-07 13:59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19-73163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8-07
标题: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1号议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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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应急〔2019〕5号

尊敬的乔军强、杨万强、张荣兴、李学军、葛华彬、王少斌、王文力、刘建华、张杰、申丽丽代表:

你在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用电安全隐患大督查”的议案,我局已收悉。针对议案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学习、研究、分析,结合我市农村用电实际情况,及时多方调动相关单位力量,共同发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农村用电存在问题进行了治理。现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活动。依托国网枣阳市供电公司联合各镇办区将本地区惨痛的涉电事故汇编成册,各村委会组织全村学习,并分发至全体村民。2019年上半年,国网枣阳市供电公司开展安全用电微电影下乡村活动18场次,进校园开展电力安全知识宣传5次;针对乡镇企业开展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及电力设备检查专项活动2轮。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展板、LED显示屏、悬挂横幅、进村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电器整治工作,营造农村电器整治良好氛围,同时在枣阳电视台播放警示提醒,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购买电器产品的注意事项。

(二)开展农村家用电网隐患排查。2019年上半年以来,国网枣阳市供电公司重点开展了营业普查、专项稽查。联合电力警务室有效开展防范光伏用户窃电、违约用电检查、打击“地条钢”专项“回头看”行动。成立异损治理突击队,深入开展异损台区整治,以高损台区整治为重点持续坚持反窃电工作。建立营销预警机制,加大营销稽查异常监控。通过网上在线监控,对失压、失流、超容、暂停有电流、采集非运行的长期零度户、多次换表等主题开展在线监控,对三类大电量通过PDA现场核查。对营销关键指标和工作质量开展常态稽查,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价,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根据季节性特点,对窃电易发期及时进行稽查,加强预防预控。截至目前,共查处窃电7户,违约用电106户,追补电量5.93万千瓦时,补收电费16.50万元,收取违约使用电费44.71万元,合理增收61.21万元。

(三)加大隐患整改投资力度。今年国网枣阳市供电公司投资1200余万元作为跨鱼塘线路整改专项资金,全面整改跨越鱼塘电力线路235处,将裸导线改为绝缘线,在鱼塘附近树立安全用电警示牌83块;同时规范电力线路设备标识,共完善1.5万余处,进一步遏制了涉电事故的发生。

(四)突出开展农用涉电商品检查。依托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点区域涉电商品展开拉网式清查,共清查了539家涉电企业、个体户的门店和仓库。对农用抽水泵、潜水泵、发电机等大型用电设备予以重点检查,督导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对来源不明的商品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对无厂名厂址合格证的商品一律责令停止销售,并对经营者予以处罚;对销售假冒商品的经营者一律严厉查处。

(五)加强流通领域电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抽水泵等电器商品纳入年度商品质量抽检计划,加大对电器商品、重点部位和重点指标的抽检力度。近几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持续组织开展了电器商品质量大检测,仅2018年就抽检电器商品46个批次,不合格商品26个批次,对经抽查检验并依法认定的不合格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辖区内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枣阳论坛等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或提示,消除和减少不合格商品的危害,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六)高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委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农村电器商品识假辨假知识是重点宣传内容之一,着力提高农民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发挥12315电话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消费者诉求渠道的作用,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质量不合格电器商品和电器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各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4件、投诉8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监管,完善巩固长效机制。每年组织一到两次农村电器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监管执法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促进电器商品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

二是引导自律,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引导和督促电器商品经营户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落实商品质量主体责任,作出“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及自律制度,诚信守法经营。在电器商品经营领域培育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为消费者提供放心消费渠道。

三是持续发力,努力夯实安全用电基础。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电器设备为重点内容,以务农用电为重点整治地域,以大型施工现场、学校、集市为重点宣传领域,持续开展“零涉电、零外破”、“打、防、清”专项行动,全面夯实安全用电基础,有效遏制触电伤害事故。

在此,感谢你对农村用电安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你继续关心和关注农村用电安全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