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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0-10-18 10:07     来源: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0-20852 分类: 应急管理;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务网 公开日期: 2020-10-18
标题: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政协枣阳市第八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枣应急〔2020〕21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尊敬的张成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居民区消防通道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

2020年7月1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发〔2020〕16号),(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该《责任制规定》共分4章,18条。有总则、工作职责、责任追究、附则四大部分。《责任制规定》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消防管理和监督职责,农村和社区积极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个人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为了全面抓好《责任制规定》的宣传教育、政策解读、责任分解和工作落实。我局于今年9月全文印发了该《责任制规定》600余册并在9月27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发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全体“四大家”领导以及18个镇(办、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所有成员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关于建立健全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2020年1月,为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枣安办〔2020〕2号文件印发了《全市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具体实施治理行动,强化跟踪问责,确保取得实效。各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本着“职能上分、思想上合、责任上分、目标上合”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任务分工,扎实开展集中治理行动。

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服务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的日常管理,按照要求划设醒目标志标线 ,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要加强源头把控,严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杜绝先天性消防车通道隐患。

商务部门:要重点整治商市场在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面上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人为设置限高、限宽路障及户外广告牌、架空管线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内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面和出入口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对在市政道路等设置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面上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予以处罚、 拖移。

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十小场所”、社区、居民小区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面畅通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社会単位、乡镇(街办)、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责任。协助消防部门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依法予以拘留。

城市管理部门:要对流动商贩违规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面的违法 行为进行整治;督促治理对象及时移除铁桩、石墩、水泥墩和限高杆等致使消防车通行不畅的障碍物。

电力部门:要对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扑救面上架空线路进行普查,及时清除妨碍消防车通行和操作的架空线路。

融媒体中心: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跟踪报道治理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要给予曝光或以案说法,形成舆论压力。

三、关于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消防技能。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为了提升小区物业人员和小区居民们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意识,提升小区物业的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物业管理协会、民生救援队,于6月23日下午3点,在东方明珠城小区开展了一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火灾事故现场模拟疏散演习。该活动邀请枣阳市主城区20多处高层、小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经理、东方明珠城小区100多位业主参加。通过此次演习,让参加活动的物业工作人员和小区业主熟知了火灾事故一旦发生时的处理流程以及逃生自救知识,同时,也在活动现场明确要求,坚决拆除部分小区侵占消防安全通道,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私拉电线充电,违规操作电源的行为,保障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在全市各个小区打造红色物业,共建安全、文明、和谐、温馨的物业小区。

四、关于加强对“三无”小区、老居民住宅的集中整治。

加强老旧小区消防改造。全面清除小区内违法建筑、整治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现象、清理空中蜘蛛网,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桩,解决“飞线”充电问题,全面提升居民安全感。与此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应急、住建、城管、公安、交通、规划、商务、消防、电力等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各部门也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解决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依法实施警告、罚款处罚;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拆除或清除或拖离等措施;对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拘留;对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五、关于加大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

推动小区物业全覆盖。对整治改造后“三无小区”,通过招标引入物业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实施社区公益物业服务等方式,破解物业管理难题。以“红色物业”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三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通过“管理联动、工作联抓、活动联办”,提升“三方共治”效能,全面消除小区物业服务“空白点”,不断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和社区治理水平。

六、关于加大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教育。

各部门要聚焦治理对象和治理重点,通过电视滚动播放,官方微信、微博、网站全文刊发,发动乡镇(街办)、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和重点对象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张贴等方式,让群众和单位了解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内容,知晓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危害性、法律后果、举报途径及处理方式。

七、关于加大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现代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以打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力量深入社区、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引导居民群众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采取系列报道、以案说法等方式,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警示群众不做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