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22 09:56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7965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1-10-22 | ||
| 标题: |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枣阳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号: | 枣应急〔2021〕6号 | 主题词: | 乡镇;消防工作职责;大队;洒水车;调研工作会议;火灾隐患;网格;消防车;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 ||
市人大兴隆代表团许文超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在中心乡镇成立消防应急救援站,扭转乡镇消防工作危局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消防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对你们的建议我们表示肯定。我单位对你们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针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认真进行了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乡镇消防应急救援站建设情况。
枣阳市委、市政府历年来对消防工作非常重视。2016年以来,我市依托公安派出所,先后成立了15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含城区3支政府专职队),现有队员103人,均由派出所民警和协警兼任,消防车车辆15台(其中4台洒水车改装),配备灭火防护服、水带、水枪等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300余件套,填补了乡镇、农村消防力量空白,初步构建了全面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作为专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辅助力量,政府专职消防队在扑救初起火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目前乡镇消防站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一是接警出警不及时,个别队伍在接到警情后,尤其是夜间警情,反应较慢;二是人员训练不到位,消防救援大队定期派出监督员和班长骨干对专职消防队伍执法规范和队伍建设进行工作指导,但由于人员的不固定流动性大等原因,训练效果也得不到保证,灭火救援能力亟待提高;三是装备器材不完善,大部分消防车辆无证照,车载器材不齐,水带接口不配套,水带不同程度破损,水枪缺失损坏,不能满足当前火灾救援工作需求;四是经费无保障,在用工制度、工资福利、养老和医疗保险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完备的管理体系,导致政府专职队伍人员、装备、业务经费等保障严重不足,极大地影响了人员的稳定和战斗力的提升;五是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将消防车作为日常洒水车使用,车辆停放在政府院内,出警人员和车辆分离,经常遇到出警找不到司机,导致无车可用的尴尬局面,管理极其混乱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日常的灭火救援行动,甚至产生了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在建设平安枣阳的大背景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2020年7月14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第五条对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明确指出:(1)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并组织实施;(2)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灭火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将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3)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4)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5)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6)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三、关于解决我市乡镇消防站建设计划。
在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局和市消防救援大队迅速行动:一是摸清现状。安排专班对全市15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书面报告。同时消防救援大队于2018年委托襄阳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枣阳市共十二个乡镇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0)》,并建议市政府组织实施;二是深入调研。在摸清现状后我们己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报告》(枣消办文〔2021〕1号),市长武义泉同志批示:“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并研究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请孙襄林市长组织预研一次”。 市消防救援大队3月24日已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调研工作会议,市政府已同意将于近期组织召开调研工作会议。三是专题研究。市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调研会的要求,完善专职消防队建设报告,并提请市政府召开会议并研究解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