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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16:14     来源: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编制有关要求。编制了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枣阳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国家、省、襄阳市和枣阳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单位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做到依法依规应公开尽公开。

(一)依托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积极拓展电视、手机短信、报刊杂志、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广泛公开宣传,确保信息公开的大众知悉率。二通过枣阳市广播电视台播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和安全预警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抖音等发送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火灾等各类安全教育信息,结合不同阶段安全重点做好提醒预防等相关工作。三是通过引领新闻宣传,拓广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向国家、省、襄阳市应急门户官网,中国应急管理报、湖北应急管理杂志、襄阳日报等报刊杂志投稿,进一步将我市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公开宣传。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确保传达及时、沟通有效、落实有力。结合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局领导班子信息、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森林防火、防灾减灾、防汛抗旱等工作动态进行及时、准确、重点公开。

(四)聚焦监督保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好栏目信息更新。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未收到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接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全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在信息公开渠道扩宽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2023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公开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加强日常监督提醒,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运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及时落实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产生。

枣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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