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1-22 10:54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34887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2-11-22 | ||
标题: |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张玮代表:
您好!
您在枣阳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快医保基金预付进度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现依法依规,并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建议的主要内容
张玮代表建议内容摘要:“枣阳市医保基金拨付严重滞后,2021年1月至10月,拨付枣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基金1.6亿元,医院垫付2.24亿元,其他医疗单位情况类似。2020年9月医保基金由襄阳市级统筹后,我市财政配套资金不及时,上缴批次不及时。为此建议:1、政府加大地方配套资金力度;2、加快医保基金上拨速度;3、医保等部门提高办事及协调工作力度”。
二、办理经过
接到建议后,市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单位积极落实人大代表议案,依据现行医保政策,结合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的政策说明。根据襄政发〔2020〕18号关于《襄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统一”管理,即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保障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确保基金使用安全规范、风险可控。依据《实施方案》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的第(一)项规范基金管理中第3条严格基金核拨。“各县(市、区)、开发区医疗保障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当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款计划报市医保经办机构汇总,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基金年度支出预算审核并提出用款申请,报市财政部门核拨资金至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实施方案》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收统支。
2、关于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结算管理办法的政策说明。根据襄医保发〔2020〕11号关于《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第九条医保经办机构按季度向医疗机构预拨费用,预拨金额含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预付费用。”
3、医保基金核拨工作推进情况。一是市医疗保障局年初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第四章医疗费用结算第二十一条 【预算管理及总量控制】甲方以《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付结算管理办法》(襄医保发〔2020〕11号)为依据,结合统筹地区医疗保障基金征缴情况,参考乙方以往年度的医疗费用、医疗服务量和考核情况,制订乙方年度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总额和相应考核指标,住院预付总额(含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费用)。二是市医保服务中心根据职能分工,由基金管理科每月5日前填报用款计划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核准后上报至襄阳市医保服务中心,再由襄阳市医保服务中心根据各县(市、区)的用款计划统一汇总后上报襄阳市财政局,襄阳市财政局每月月底根据枣阳市财政部门上划基本医保基金情况进行拨款至襄阳市医保服务中心,襄阳市医保服务中心再将款项分别拨至各县(市、区)医保服务中心。待襄阳市医保服务中心将款项拨至枣阳市医保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金支出户后,由医保服务中心待遇支付科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年初签订的《2021年医保服务协议》条款内容按季度拨付总额预付款。因此,每季度总额预付款于季中或季末完成基金划拨。贵院2021年住院预付总额22745万元,扣减10%质保金后支付情况如下:第一季度职工住院总额预付支付527万元(支付时间20210226),居民住院总额预付支付4747万元(支付时间20210201);第二季度职工住院总额预付支付527万元(支付时间20210430),居民住院总额预付支付4747万元(支付时间20210701);第三季度职工住院总额预付支付1344万元(支付时间20210812),居民住院总额预付支付4030万元(支付时间20211008);第四季度职工住院总额预付支付455万元(支付时间20211022),居民住院总额预付支付4094万元(支付时间20211201),共计支付20471万元,以上支付时间均在襄阳划拨每季度费用后及时支付,另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生育、医疗救助等其他统筹基金也按月及时予以支付,其余10%质保金按照年终清算相关规定和指标考核结果另行支付,2021年累计支付医保基金2.6亿元。其他医疗机构支付时间节点等同。
三、办理结果
今年以来,我们根据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及我市医疗保障服务实际,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已于1月29日将一季度职工总额预付资金2010万元、居民总额预付资金8412万元拨付定点医疗机构,5月18日将二季度职工总额预付资金1773万元、居民总额预付资金7911万元拨付定点医疗机构。今后,我们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医保基金的回款时效,加强医保基金拨付速度,在此也恳请您的理解。
医保工作是民生事业,政策性强。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必须安全可持续运行。目前医保工作正处于改革关键期,各项惠民利民的医保政策及举措正在改革完善中。我们将把您的意见建议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采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