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15 12:44 来源: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及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3月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按照各项工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分门别类,认真编制,精心筛选可公开的信息内容,及时通过枣阳协同平台政务系统等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以医疗服务公开为重点,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未收到提交申请要求公开信息事项,未发生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一)负责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年度和中长期规划、标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负责落实省、襄阳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四)负责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五)负责落实省、襄阳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措施。(六)负责落实省、襄阳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措施。(七)负责落实省、襄阳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推进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积极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和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我市医疗保障局设置有: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科、医药服务和待遇保障科、医药价格和基金监管科,另下设直属单位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我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地址位于:就业路18号,枣阳市就业与社保服务大楼3-4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末安排值班人员,联系方式:0710-6313076,负责人姓名:姚光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5条。其中在枣阳协同平台政务系统公开3条,信息类别主要为人民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医保扶贫、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方面;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开2条,信息类别为行政检查类。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由于本局属于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精力主要集中在机构整合、人员转隶、熟悉业务工作上,在信息公开撰写上能力水平有限。二是我局工作特点主要是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单一,缺少素材,编写数量受到限制。三是信息公开操作规范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重视,夯实工作责任,提升信息撰写能力水平。二是充分调动各业务股室在医疗保障领域工作动态分析,保障信息公开质量和数量。三是强化学习,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的前提下,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