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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2 15:50     来源: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枣阳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推进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医保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政务服务,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着力平台建设管理,完善监督保障体系,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有力推动医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经办流程、医保新闻、通知公告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和传播效果,公众对医保政策的了解程度和满意度得到了提高,为进一步推动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2024年以来,枣阳市医疗保障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累计发布信息21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市医保局未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重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实施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公开、透明、负责任”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相应职责进行细化分解,把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和岗位。围绕群众最关切、最直接、关系最密切的一系列问题,通过政府网站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更加全面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我局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做到及时回复、加强督查。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全年办理行政许可类事项0件,行政处罚5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本年失效件数

予以修改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栏目更新时效性需要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监测;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更新更加及时,形式更加多样,确保高质量完成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手段和途径还比较单一等。在下一步工作中,从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的方式,提高公开的数量;三是及时开展医疗保障政策解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件。主要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上涨、取消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定点、取消我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起付线问题问题。所有建议提案均按照规定的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办理和答复,办复率达到了100%,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并按照要求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无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等情况。


枣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