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30 16:11 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9128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30 | ||
| 标题: |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 ||||
| 文号: | 枣住建函〔2025〕34 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市住建局 | ||
市人社局:
现将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4号提案提出的《关于保障外来群体权益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一并答复代表。
一、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方面
随着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就业青年、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新市民、引进人才这三类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是我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市相继出台了《枣阳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枣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方案》《枣阳市区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房源筹集细则》等,进一步扩大保障对象范畴,丰富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构建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等多层次、全覆盖的现代化住房保障体系。2025年筹集保租房200套,发放租金补贴50户。
二、鼓励企业改造发展保租房方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的指示精神,在符合条件下企业可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14年以来,枣阳市采取“政企并力”的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引导企业力量参与,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引导企业将现有存量住房及闲置厂房改建为只租不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发挥了吸引高技术人才、稳定外来务工人源作用。
三、在安家购房补助方面
为更好地满足本地居民及外来群体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针对有购房需求的群体实施全方位购房补贴政策:1.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总房价1%~1.5%的购房补贴;2.实施鼓励生育购房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新生儿落户枣阳的家庭,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分别给予3万元(一孩)、5万元(二孩)、10万元(三孩及以上)奖补;3.鼓励来枣就业创业。来枣(返枣)就业创业人才,首次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根据人才类型,以家庭为单位享受6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购房补贴;4.实施房源团购优惠。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等团购本市“房源超市”内新建商品住房,根据一次性团购数量给予实际销售均价2%~3%的阶梯性优惠;5.支持公积金贷款购房。在本市主城区范围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一年利息补贴。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