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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建筑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开展 2023年枣阳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06 11:05     来源:住建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3-30954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3-11-06
标题: 枣阳市建筑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开展 2023年枣阳市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安全生产月;脚手架;参建单位;基坑工程;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保温材料;安全用电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住建局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现将《开展2023年枣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2023年枣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坚决遏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系列文件精神及会议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工程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以“安全生产月”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三项行动”,推进企业“两化”体系建设,引导、督促各参建单位重视人的生命价值,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切实增强建筑施工过程中常见、易发事故的预控能力,努力实现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检查重点

(一)人员履职及制度落实情况

1、检查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持证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等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及落实“实名制”通道等情况。

2、检查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对“危大”工程的检查力度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或地质条件比较复杂的深基坑施工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制度。加强对深基坑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资质、资格的审查,督促各方主体落实基坑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监测方案、专家回访制度,对基坑工程的回填时间进行严格检查控制,具备回填条件的应及时进行回填施工。

2、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支模架及脚手架搭设高度、支模 架跨度及荷载超过规定的规模时,其安全专项方案必须进行 专家论证,对未经专家论证擅自施工或不按论证方案执行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继续抓好支模架及脚手架的专项整治,对目前存在的支模架、脚手架钢管壁厚,扣件材质、重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支模架由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搭设,现场与方案不符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3、起重机械。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未经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未报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严禁使用;严格执行《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未申报“一体化”资质的租赁单位所安装的起重机械禁止使用并不予以备案登记,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必须要求租赁单位出具“一体化”资质或证明;严格执行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制度,检查过程及记录要真实有效,确保能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对施工升降机限乘人数落实情况的检查,所有施工现场的升 降机,必须在轿厢内外设置严禁超员和限乘人数的警告标志,并严格落实执行。

4、施工用电。加强用电管理严防触电事故发生,对“TN-S”系统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等安全用电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工人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开展对工人安全用电常识方面的教育培训。

5、高处坠落。加强对临边及洞口、脚手架操作层、高处作业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查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重点督查作业层临边、洞口和作业人员劳保用品佩戴等防护情况,凡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的一律停工整改。

6、消防安全。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所有在建项 目的板房,芯材必须使用岩棉等不燃或难燃材料;深入开展外墙保温材料及密目网燃烧性能专项整治活动,采用参建单位自查和监督机构抽查的方式,对进场的保温材料、密目网严格查验其燃烧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施工现场;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施工期间需进行焊接、气焊切割等工序作业时,项目经理要审批,焊工持证上岗,消防器材配备齐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护,安全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项目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抢险专班,制定汛期值班制度和应急响应制度。遇有突发险情时,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理险情,组织专班积极抢险,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财产安全,将灾害风险降到最低。

8、继续保持工地扬尘治理“高压”态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必须达到八个百分百,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主要通道100%硬化、裸露土地和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保洁、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线视频监控100%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100%达标。凡自查不达标或整改不达标,一律停工整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列入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记录,逐级上报网上公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企业自查阶段)

各项目要制定方案采取措施全面自查自纠,以“人人都是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迅速行动,广泛参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织密织牢安全防控网,让各类隐患无处遁形。

第二阶段:6月16日—6月27日(督办检查阶段)

我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全市所有受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这一良好契机,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三阶段:6月28日—6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

各项目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

五、组织领导

市建筑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成立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业务、办公室、综合室领导为副组长,各监督室及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周月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宣传、协调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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