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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日期:2024-10-16 16:18     来源: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684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4-10-16
标题: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文号: 枣住建字〔2024〕18号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局机关各股室(专班),局属各中心、公司及二级单位:

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资格违规“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全市建设工程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挂证”治理与“三包一挂”专项整治、企业动态资质动态核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建筑市场信访举报受理相结合的“1+4”联动机制。通过联合惩戒、严管重罚,撤销一批人员注册许可、降低或吊销一批企业资质、查处曝光一批违法中介、上交一批问题线索,形成预防、查处和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治理对象

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2024年10底)

1.开展宣传发动。要加大人员“挂证”专项治理政策宣传,在官方网站、工作群发布专项治理要求和工作计划,引导企业和人员自觉开展“挂证”行为自查自纠。

2.督促自查整改。组织建设工程企业签订不使用“挂证”人员承诺书(附件3),督促企业对注册人员逐一自查。企业及注册人员对自查中发现的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社保缴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三个不一致”)等情形,要重点进行整改,及时注销注册、按社保有关规定处理。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底-2025年1月底)

1.启动全面排查。结合襄阳住新局转交的人员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借助大数据对注册人员进行全面对比排查,重点核查“三个不一致”等情形。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分级分类建立注册人员“挂证”线索台账(附件2)。

2.实施联动检查。对“挂证”线索指向的企业,启动资质动态核查,具体核查企业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方面是否满足现有资质标准条件;是否按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档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是否按照《统计法》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提请上级住建部门开展所承揽项目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具体核查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未批先建、干预工程等情况;施工单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等情况;监理、设计单位恶意低价竞争、转包、挂靠、降低执业标准等情况;从业人员脱岗失职、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3.落实严管重罚。被认定为“挂证”的注册人员,将提请行政许可机关依法撤销其注册许可,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记入个人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予以公开,在“湖北信用住建”平台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依法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曝光、责令限期整改,对中介服务机构伪造证件用于“挂证”的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三)持续深化阶段(2025年2月-长期)

针对“公职人员挂证”、中介服务机构伪造证件用于“挂证”等线索移交、查处、反馈等问题,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与发改部门对接,对查处的涉及“挂证”的企业和人员,纳入“信用湖北”进行公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由高晓国同志任组长,谢正锋同志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纪工委、法规股、建筑业管理股、市政股、执法专班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股。

(二)加强舆论引导。 要加大教育引导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形成自觉抵制“挂证”的氛围。

附件:1.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线索台账

3.企业法人、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承诺书

4.枣阳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长:高晓国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正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马俊   局办公室主任

乔雪  局纪工委、作风办负责人

柯黎丽  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邱峰 局建筑业管理股负责人

余平  局市政建设管理股负责人

申波 局执法专班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建筑业管理股,谢正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工作对接、日常督办、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掌握动态情况,加强日常调度。

附件3

企业法人承诺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人(系企业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我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我承诺:

本企业在自查自纠阶段对现有建设行业注册人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对涉嫌“挂证”人员进行自纠,保证在自查自纠期结束前完成整改,并在以后注册和管理注册人员的时候也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我知道隐瞒有关真实情况及提供虚假材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本企业及我本人愿接受住建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因弄虚作假而产生的所有后果。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时间:    年月日

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承诺书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   ,身份证号:    ,我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枣阳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承诺: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承诺人:

时间:    年月日

附件4

枣阳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行为专项治理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0-6222635

举报邮箱:zyjw9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