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15 08:50 来源: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32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3-12-15 | ||
| 标题: | 关于严格落实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各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建城规〔2021〕4号),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城市供水、供气与群众生活和城市运行息息相关,信息公开是主动接受监督、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研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公正、公平、合法和便民的原则,按规定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信息。
三、加强监督指导。供水、供气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公开信息,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