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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16:51     来源: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打印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按照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政策文件,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程序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由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主要领导签发后,予以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准确性、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要求在枣阳政务网上“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链接栏目重新修订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机构相关信息,包括机构职能、二级单位基本情况、办公地址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常态化公开,将平时工作当中产生的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96.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收到政务公开申请1起,经与申请人对接,申请内容不涉及本部门,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向申请人反馈后,按程序予以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重视程度下一步将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传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和原则,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有利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枣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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