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土地使用权出让  >  不动产登记公告

关于银河小区 不动产登记纳入遗留问题办证范围解决的 公      示

日期:2026-06-11 11:0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6-15620 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6-06-11
标题: 关于银河小区 不动产登记纳入遗留问题办证范围解决的 公      示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关于银河小区

不动产登记纳入遗留问题办证范围解决的

     


   银河小区位于清泉巷1号在申请办证过程中,查明其宗地存在超规划建设、未通过规划验收、房屋质量、消防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问题,经报请市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批准,拟将位于清泉巷1号银河小区不动产列入国有土地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如有持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枣阳市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现予公示。


    枣阳市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1

(联系人沈书生,联系电话1397223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