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06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7747 | 分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6-07-06 | ||
| 标题: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越)2026第 0110号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越)2026第 0110号
陈越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枣阳市经济开发区襄阳路北(帝乡华府二期)12幢709室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号:鄂(2018)枣阳市不动产权第001009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越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