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05 18:3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9129 | 分类: | 土地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18-06-05 | ||
| 标题: | 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枣阳市人民政府
湖北盛丰和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 录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背景及必要性.................. 1
(一)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1
(二)调整完善工作过程.............................................................. 1
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4
(一)实施成效.............................................................................. 4
(二)存在问题.............................................................................. 6
三、调整完善目标与任务...................................................... 7
(一)调整完善的目标.................................................................. 7
(二)调整完善任务...................................................................... 8
四、调整完善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调整原则............................................................................ 11
(三)调整依据............................................................................ 12
五、主要调整内容................................................................ 14
六、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情况................................................ 14
(一)指标分解原则.................................................................... 14
(二)指标分解依据.................................................................... 15
(三)指标分解方法.................................................................... 16
七、耕地及基本农田调整.................................................... 19
(一)指标调整............................................................................ 19
(二)布局优化............................................................................ 19
八、建设用地调整................................................................ 20
(一)指标调整............................................................................ 20
(二) 布局优化.......................................................................... 20
九、三线划定及与相关规划衔接........................................ 21
(一)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1
(二)生态保护红线.................................................................... 23
(三)城市开发边界.................................................................... 25
十、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26
(一)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26
(二)中心城区结构布局............................................................ 26
(三)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27
(四)中心城区用地结构调整.................................................... 28
十一、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30
(一)交通设施项目.................................................................... 30
(二) 水利设施项目.................................................................. 30
(三) 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31
(四) 旅游项目.......................................................................... 31
十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3
(一)建立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 33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激励机制................................................ 33
(三)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 34
(四)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35
附表........................................................................................ 37
表1 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调整表....... 37
表3 枣阳市土地利用现状面积表............................................... 39
表4 枣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0
表5 枣阳市规划期内重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41
表6枣阳市规划期内重点水利设施建设项目............................ 42
表7 枣阳市规划期内重点能源建设项目................................... 43
表8 枣阳市规划期内重点旅游设施建设项目........................... 44
表9枣阳市规划期内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5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枣阳市各项建设用地需求量也在快速增长,建设速度的加快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加之枣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及调整 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提出了新的要求,导致枣阳市现行土地规划已经不适应实际需求。
现行规划执行至今,国内外宏观背景和枣阳市发展战略相较规划编制时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是党的十八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并将优化国土空间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由外向型向内需型转型,由规模扩展向品质提升转型,进一步提升城市化规模和城市化品质,已成为全国、全省和枣阳市发展必然的战略选择;三是随着现行规划实施进程的加快,规划地块碎化度提高、规划实施地块落实难度加大、规划实施中各类型指标进程不平衡,导致现行规划已经不适应枣阳市实际需求。
按照《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的结论,枣阳市现行规划应进行规划修改,以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规划空间布局,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枣阳市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编制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6〕1196号)的文件要求,在《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和《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指导下进行的。规划编制主要包括准备阶段、资料收集和整理阶段、综合协调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1、准备阶段
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范围,明确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制定工作与技术方案;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部署规划修编工作;召集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制定收集资料的目录,规划资料初步收集等。
2、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
到区各相关部门收集规划修编所需资料;召开市主管领导与国土局负责人参加的规划编制座谈会;全市范围实地调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汇编及数据分析等相关工作。
3、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
结合上级规划确定的枣阳市各项指标和枣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规划草案,进行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综合协调各业用地需求,形成规划送审方案。
4、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
召开评审会,聘请专家,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对枣阳市级规划数据库进行验收,数据库通过验收后,由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对镇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进行评审和验收;最后按法律规定上报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
规 划 成 果
1、《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文本》
2、《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说明》
3、附表
(1)枣阳市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
(2)枣阳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表
(3)枣阳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2015-2020年)
(4)枣阳市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表
(5)枣阳市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
(6)枣阳市土地利用平衡表
(7)枣阳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4、附图
(1)枣阳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2)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枣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4)枣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枣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6)枣阳市土地整治规划图
(7)枣阳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8)枣阳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1、经济成效评价
(1)规划实施保障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规划实施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保障了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规划实施期间是枣阳市经济发展处于最好的历史时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 2010 年的 210.12 亿元增长到 2014年的425.43 亿元,年均增长 26.51%。
(2)规划实施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
2010 年至 2013 年规划实施期间,枣阳市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展,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0 年的 24.2:43.7:32.1调整到 2014年的 20.1:47.5:32.4,产业结构更趋合理。
(3)规划实施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规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地均 GDP 由 2010 年每平方公里 5517 万元增长到 2014 年 10924 万元,城镇工矿用地地均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由 2010 年每平方公里 25458 万元增长到 2014年 61609 万元。与土地利用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较高的增长水平,规划实施提高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2、社会成效评价
(1)规划实施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巩固了农业基础
规划实施期间,通过强化规划管理,实施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稳定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巩固了农业基础。粮食稳定增产,粮食总产量由 2010 年的 124.4 万吨提高到 2014 年的 147.1 万吨。枣阳市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称号。
(2)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适应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2014 年枣阳市城镇人口 54.06万人、城镇化率为 56.10%,城镇人口比 2010 年增长 13.97 万人、城镇化率提高 11.61 个百分点。城乡建设用地结构由 2010 年的 16.48:83.52 调整到 2013 年 18.22:81.78,城镇建设用地比重上升,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下降。
(3)农村环境得以改善,农民收入增长较快
随着农村土地开发投入,农田水利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日益改善。规划期间,农民收入增长较快,2014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0628 元,比 2010 年增加 3798 元。
3、生态效益分析
(1)森林面积稳定
2010年森林面积61981.89公顷;2014年森林面积61903.21公顷;规划到2020年,森林面积为61921.83公顷。规划实施期间枣阳市森林面积可稳定在约62000公顷,森林覆盖率可稳定在约19%。
(2)自然保护区建设
重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有白水寺风景名胜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白竹园寺国家森林公园、熊河观光度假区(省级湿地公园、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唐梓山风景区等景区。
(3)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加快白竹园寺、青峰岭两个自然保护区和熊河湿地公园建设,加强以“三河”(沙河、滚河、熊河)为重点的区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改善城市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
国际国内宏观环境的变化,为枣阳市经济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随着枣阳市国民经济社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深入推进与国民经济社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编制,各类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而规划实施至2014年,4年间新增建设用地已达1607.34公顷,已经超出枣阳市规划评价时点阶段目标新增指标规模780公顷,当期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无法满足枣阳市国民经济社会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需求。
2、区域用地供需不平衡
现行规划为保障枣阳市中心城区及重点乡镇的发展,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主要向中心城区、吴店、兴隆等重点乡镇偏斜。规划实施至2014年,随着各地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强,部分乡镇发展形势超出规划预期,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经用完。现行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已经制约了枣阳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区域全面发展。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有限的情况下,要实现土地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优化规划布局已势在必行。
合理优化国土空间,科学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确保生态安全和粮食供给能力;通过合理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空间结构,切实实现从“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
1、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巩固生态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实现生态优美的新模式。规划期间依托现有的自然山水格局,保持山体、水系自然地形地貌特征,优先保护自然红线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公益林、饮用水保护区等生态用地,巩固现有生态格局。
2、坚守耕地保护战略,确保质量并重
转变耕地保护理念,切实从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耕地保护观念向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耕地保护观念转变,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期间通过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3、落实节约集约战略,盘活存量用地
坚持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大力弘扬“以亩产论英雄,以集约促转型”的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规划期间从新增建设用地“节流减量”、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镇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方面全面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积极探索构建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切实实现规划从“增量供地向存量要地”的转变。
4、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
1、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2、枣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3、土地利用现状、利用潜力和各部门对土地的需求;
4、需要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
1、耕地保有量
上级规划下达给枣阳市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不低于156450公顷。按照规划调整政策要求,规划的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
为了与上级规划衔接,本次枣阳市规划调整完善方案选择的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一致,在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通过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数量,来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具体方案如下:
2014年全市耕地面积160205.27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160670.65公顷。
2、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级规划下达给枣阳市的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指标为129169公顷。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2014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为111821.09公顷,根据历年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占补情况,以及未来建设发展空间要求,适当调减中心城区及重点建制镇周边的永久基本农田指标,结合上级规划要求,确定枣阳市规划期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9272.8公顷,既能满足本区建设发展需要,也满足了上级规划的要求。
3、建设用地总规模
上级规划下达给枣阳市的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为39817公顷。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政策要求,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本次规划确定2020年枣阳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9812.23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净增502.97公顷。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政策要求,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本次规划确定2020年枣阳市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26440.72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加247.77公顷。
5、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政策要求,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因此,本次规划确定采用的2020年枣阳市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6109.72公顷。
6、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上级规划下达给枣阳市的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1250公顷。根据规划调整完善政策要求,本轮规划不得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安排枣阳市新增建设用地1250公顷。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枣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和现实情况出发,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边界,遏制城市发展无形扩张,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强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多规融合,促使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的枣阳市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1、保护为先,量质并重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进一步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确保调整完善后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面积和空间分布,构建结构完整、功能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
2、节约集约,优化布局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安排城镇建设规模,遏制城市发展无序扩张,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布局,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安排流量建设用地规模,有效盘活存量,保障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用地空间。
3、充分衔接,多规合一
以二调变更调查成果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为“底线”,积极推进国土空间主要用途“多规合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为完善和深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打下基础,确保各类规划协调统一。
4、严格实施,健全机制
理顺和完善规划管理机制,健全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节约集约用地与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利用创新政策,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
5、加强制度建设,优化管制规则
制定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政策措施,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管制要求,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利用创新政策,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制度,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利用的统筹管控作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8、《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9、《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函》(鄂土资函[2016]1196号);
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1、《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枣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部门规划。
枣阳市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表
单位:公顷
指标 | 规划基期年 | 规划目标年 |
一、耕地保有量 | 160205.27 | 156450.00 |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129169.00 | |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 39309.26 | 39817.00 |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26192.95 | 26440.72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4868.21 | 6109.72 |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 13116.31 | 13371.51 |
四、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1250 | |
其中: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 1231.96 | |
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906.8 | |
五、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1489.35 | |
六、园地总规模 | 8017.46 | 7936.22 |
七、林地总规模 | 61905.16 | 61805.45 |
数据来源:根据襄阳市下达控制指标调整得到。
(一)指标分解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坚持“五个统筹”,立足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2、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优先保证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强化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3、严格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4、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5、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
6、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7、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大力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二)指标分解依据
1、《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2、《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3、《枣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4、《襄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征求意见稿)》;
5、枣阳市重点建设项目库;
6、枣阳市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
(三)指标分解方法
按照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求,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期内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属于严格管理、重点关注的指标,在分配指标上综合考虑了枣阳市未来经济发展战略方向以及全市各乡镇耕地质量现状:(1)中心城区两个办事处北城办事处、南城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的耕地指标分配与其他乡镇相比,耕地减少的幅度较大,基本农田增加的幅度不大(经济开发区和北城办事处无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考虑到北城办事处、南城办事处、和经济开发区是枣阳市中心城区,在未来枣阳市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的发展关系到枣阳市经济发展的全局。随着中心城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用地需求量相对其他建制镇来说很大。(2)为了保障枣阳市工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所下降。(3)对于七方镇、琚湾镇、杨垱镇、太平镇和兴隆镇等耕地质量较好的乡镇,增大规划期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所增加。
为了与上级规划相衔接,本次规划在进行专题研究的基础上,仍采用襄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指标,进行耕地指标和基本农田指标分解。
1、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分解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建设用地指标分配遵循保障重点建设区域,发展中心城区的原则。建设用地各项指标分解过程中主要考虑到以下因素:各乡镇发展等级、各乡镇2014年总人口、2006-2014年年均建设用地增量、各乡镇历年GDP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1)建设用地总规模
采用因素法,选择2014年建设用地规模、总人口、城镇化水平、人均GDP、人均耕地、2006-2014年年均建设用地规模增量、2014年建设用地效益、2006-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等指标,进行综合加权平均确定各乡镇应占的份额,将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净增量分解到各乡镇,然后加上基期年数据得到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分解,是以城镇工矿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为原则,考虑各乡镇经济发展速度、城镇现状规模、城镇人口等因素对指标进行分解。采用因素法,选择基期年城镇工矿用地、城镇总人口、城镇化提高幅度、人均耕地、规划期地均GDP、基期年建设用地比重等指标,确定各乡镇的分解系数。将确定的规划期内枣阳市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与规划基期年的现状值进行比较,将增量依据各乡镇的分解系数进行分解,然后与规划基期年的现状相加得出规划目标年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的分解,选择人均居民点用地、农村人口、居民点整理潜力、地均GDP、城市化涨幅五项指标计算分解系数,将上级规划下达枣阳市的指标进行分解。
(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分解应主要考虑各乡镇人均城乡用地现状水平和历史变化趋势,参照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土地资源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两栖人口双重占地因素,测算目标年人均城乡用地变化趋势,据此测算各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是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之和,根据乡镇城镇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分解结果,计算出各乡镇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目标是采用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期内控制在1250公顷以内。由于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方式、影响因素等都与建设用地总规模具有相同的特点,因此依据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分解比例,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指标分解到各乡镇。
(6)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及耕地规模
规划目标年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的规模是以2006-2014年各乡镇因建设占用农用地与耕地比例的年均量及基础设施用地综合考虑,将上级规划大纲下达的指标分解到各乡镇。
2、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分解
补充耕地义务量指标与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一致,体现耕地“占一补一”原则。可实现补充耕地任务量主要是根据枣阳市历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情况、各乡镇耕地后备资源存量比重,并按照各乡镇占用耕地的情况,通过土地开发、农村居民点的整理、土地整理等形式进行补充,并按照各乡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综合平衡,得出各乡镇的补充耕地义务量及补充耕地缺额,实现全市总体上的耕地占补平衡。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适当调整农业结构,按照襄阳市下达的指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进行严格控制。至2020年全市农用地总面积268198.75公顷。
1、耕地调整
2014年末耕地面积160205.27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160670.65公顷,增加465.38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48.90%调整至49.04%。
2、园地调整
2014年末园地面积8017.46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7936.22公顷,减少81.2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为2.45%调整至2.42%。
3、林地调整
2014年末林地面积61905.16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61805.45公顷,减少99.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18.90%调整至18.87%。
4、其他农用地
2014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38543.84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37786.43公顷,减少757.4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11.77%调整至11.53%。
围绕经济建设为中心,提高建设用地对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加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整合城乡建设用地,适当增加基础设施的用地,城镇工矿适度扩大,农村居民点适度减少,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至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39812.23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调整
2014年末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6192.95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26440.72公顷,增加247.7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8.00%调整至8.07%。
2、城镇工矿用地调整
2014年末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868.21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5519.01公顷,增加1317.5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1.49%调整至1.68%。
3、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末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1324.74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20331.01公顷,减少993.73 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6.51%调整至6.21%。
4、交通水利用地调整
2014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2654.76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12916.46公顷,增加261.7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3.86%调整至3.94%。
5、其他建设用地调整
2014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61.55 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455.05公顷,减少6.5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0.14%保持不变。
6、其他土地调整
2014年末其他土地面积19620.26公顷,规划至2020年面积19590.26公顷,减少30.0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比重由5.99%调整至5.98%。
(一)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1、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在县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基础上,结合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及近年即将实施的重大交通水利项目等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的布局调整,优先将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等建成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管控规则: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最严格保护,不得擅自改变或随意调整,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占用。国家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基础设施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在项目预审环节组织论证,论证未通过的,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
以“大稳定、小调整”为基本原则,在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优先将全市坡度等级较高、质量等级较低的耕地划出,将以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同时将已建成的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的优质耕地优先划入。保证永久基本农田在调整后数量不降低、质量有提高。
3、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结果
到规划期末,全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9272.8公顷。
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在保持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保障粮食供需安全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划期内,全市实际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29272.8公顷,主要分布在七方镇、琚湾镇、太平镇、杨垱镇、和吴店镇。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要求:
(1)优先将已建成标准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优先选择水田。
(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保护红线内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年度计划指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难以在城乡开发边界内选址的旅游、交通、水利、民生工程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等经相关部门审批可选址建设。
1、市级生态保护红线
一是生态防护体系建设。在枣阳滚河以北乡镇实施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7条主林带,5条副林带,农田林网网格2012个,有效控制基本农田75万亩,并结合新农村建设,营造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构建枣阳及鄂北生态防护体系,改善自然生态环境;
二是生态文化走廊建设。结合生态防护体系和生态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完善提高汉十高速、316国道、寺沙(216)省道、枣桐(335)省道生态文化走廊建设水平和质量,全力打造汉十高速“一江两山”和枣阳“一城两花”绿色通道,树立生态建设形象;
三是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建设。加快白竹园寺、青峰岭两个自然保护区和熊河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界定保护范围和保护内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四是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管理。逐步提升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不断扩大公益林保护范围,力争公益林保护面积达到25万亩;
五是石漠化治理和矿区生态治理。对全市石漠化山地和矿区开展生态治理,通过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等形式逐步恢复森林植被,控制生态恶化,减少水土流失。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全市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以生态农业综合开发为依托,以龙头带动为基础,打造枣阳市现代农业园区。已形成一批具备规模化优质粮食作物生产、优势特色林果业种植、标准化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以及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功能的现代农业园区;建成1.8万亩的油桃清洁生产示范区和10万亩的玫瑰产业园区。
在上述重点生态空间等生态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禁止进行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全市生态用地总面积不得小于国土面积的25%。
2、乡级生态红线划定
按照市级规划制定的划定标准与要求,划定镇街生态保护红线;
各镇街应细化落实市级规划中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
将市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外重要的其他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主要河湖的蓄滞洪区和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等补充划入;
与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衔接,将对镇街生态保护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等补充划入。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做好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采矿采空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等综合确定。”
枣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是以2020年作为目标年,本轮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面积小于《枣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确定的城市集中建设区规模,城市开发土地面积32.36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边以中兴大道为界,南边以和谐路为界,西边沿着西环三路,北边沿着民族西路、南阳路。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内土地总面积32.36平方公里,扩展范围内土地总面积78.94平方公里。
根据当前的发展趋势,形成以东西向为主轴线的发展布局。向西拓展产业用地,向东拓展居住用地。充分利用旧城商业金融中心、沙河东岸行政中心、沙河南岸文教体育中心,使其成为新的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区,加强其辐射作用。远期在城区西南形成一个产业活动中心组团,同时配合枣阳市城区远景发展规划,在沙河东南部形成一个新的商业活动中心组团,以分担旧城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规划形成“一核、两带、三轴、五片区”的基本结构:
一核:城区分布的商业金融中心、行政中心、文教体育中心。
两带:高压走廊绿化带;沙河文化休闲带
三轴:“科技——人居”发展轴:书院街
“人居——产业”发展轴:发展大道
“经济——文化”发展轴:光武路——车站路
五片:主城片区、新城片区、产业研发区、产业发展区、火车站片区。
枣阳市中心城区现状土地利用总面积3236.15公顷,其中农用地866.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9%;建设用地225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76%;其他土地111.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5%。
1、农用地
耕地695.68公顷,占中心城区面积的21.50%;园地22.07公顷,占中心城区的0.68%;林地30.21公顷,占中心城区面积的0.93%;其他农用地119.03公顷,占中心城区面积的3.68%。
2、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2137.82公顷,占中心城区面积的66.06%;交通和水利用地116.81公顷,占中心城区面积的3.61%;其他建设用地2.77公顷,占中心城区面积的0.08%。
3、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109.12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面积的3.37%;自然保留地2.64公顷,占中心城区土地面积的0.08%。
1、农用地结构调整
中心城区农用地面积由2014年的866.98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56.48公顷,净减少810.50公顷。
耕地由2014年的695.68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25.25公顷,净减少670.43公顷。
园地由2014年的22.07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0.00公顷,净减少22.07公顷。
林地由2014年的30.21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2.59公顷,净减少27.62公顷。
其他农用地由2014年的119.03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28.64公顷,净减少90.39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由2014年的2257.40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3071.01公顷,净增加813.61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由2014年的2137.82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2949.23公顷,净增加811.41公顷。
交通水利用地2014年的116.81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119.01公顷,净增加2.20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保持不变,为2.77公顷。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中心城区其他土地由2014年的111.77公顷调整至2020年的108.66公顷,净减少3.11公顷。
“两横一纵”的高速公路网:枣(阳)潜(江)高速公路,预计2015年开工,2017年竣工通车;麻(城)竹(溪)高速公路枣阳段12.2公里,该项目目前已经竣工通车;福银高速枣阳段55.5公里(已建成)。
“两横一纵”国道网:316国道随阳店至襄阳双沟段59.279公里升级改造项目;省道寺沙路(现行政等级已提升为国道234线)寺庄至清潭段71.712公里升级改造项目;省道随南路(现行政等级已提升为国道346线)邓家岗至东湾段16.271公里升级改造项目。
“三横三纵一支”省道公路网:横一为S316省道枣阳新市至襄州程河段35.13公里,横二为S335省道枣阳白竹园寺至耿集梨园段75.617公里,横三为S440省道枣阳董家湾至蔡阳枣襄界段41.796公里,纵一为S272省道枣阳鹿头镇至平林宋集段71.548公里,纵二为S273省道耿集梨园至车河农场段26.886公里,纵三为S423省道杨垱孙岗至熊集李湾段55.345公里,支一为S441省道枣阳耿集至枣宜界段12.921公里。
枣阳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包含重大水利基础设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石台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生态水系整治与修复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水资源优化配置:鄂北水资源配置对接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新建水库工程;
现代水利示范区投资: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大岗坡灌区灌溉试验站;
民生水利投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小农水建设项目、小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小型水源工程、坡改梯工程、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按照适度超前、协调配套的原则,大力发展供电、燃气、石油储备和垃圾处理等能源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建设,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继续加强电网建设,加强城乡电网升级改造,推进电网智能化和输配协调发展。加强供电网络建设及配套,完善农村电网和城市电网,提高供电可靠性及供电质量,新建湖北襄阳枣阳南城110kV输变电工程、湖北襄阳枣阳达子110KV输变电工程、湖北襄阳枣阳官庄35kV配电化变电站、湖北襄阳枣阳宋集35kV配电化变电站等多座变电站资源。基本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配电网,全部中高压配电网满足供电安全标准,保证供电能力充裕、供电可靠性和电压质量满足标准。
依托中国汉城和玫瑰文化产业园两大龙头项目,创建湖北省旅游经济强市,将枣阳打造成鄂豫陕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重要节点、城乡统筹和产业融合示范区。
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制。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应纳入枣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指导市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镇街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考核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
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衔接。市域范围内编制的城镇、交通、水利、旅游、生态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严格依据规划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须及时调整和修改。在适当时候实现“多规合一”。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乡级规划必须以市级规划为依据,落实市级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并在规划指导思想、规划目标、结构布局等方面与市级规划做好充分衔接。
强化年度计划控制。完善年度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落实差别化的计划管理政策,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规划实施期间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杜绝计划外用地。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建立指标台帐管理制度,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
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供地政策,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引导,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信息共享机制,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具土地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审批或核准建设项目。
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取得农用地转用许可。
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并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论证,依法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
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充分运用卫星遥感、电子信息等技术手段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
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加大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转移支付和资金补贴力度,实行保护责任与资金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成本,健全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和制约机制。加大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力度,建立跨区域补充耕地的有偿调剂机制。
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奖励超额完成节约集约用地目标的用地行为,采用年度弹性制度控制各镇街年度用地指标,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下达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现象,提高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保有成本和违法用地成本;实行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闲置、低效以及批而未供土地的税费调节力度,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建设用地向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方向流转。
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在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各方资金投入增减挂钩项目,在土地出让金和耕地开垦费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增减挂钩项目补助,多渠道筹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资金。
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提高规划实施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镇街在安排具体项目用地和土地整治活动时,应广泛听取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实施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2014年耕地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2014年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枣阳市 | 160205.27 | 156450.00 | 129169.00 | 39309.26 | 1250.00 | 39817.00 |
北城办事处 | 402.30 | 311.74 | 0.00 | 576.25 | 71.11 | 681.49 |
南城办事处 | 7364.27 | 6577.06 | 5535.25 | 3146.55 | 607.84 | 3982.33 |
环城办事处 | 9702.29 | 9269.98 | 8158.20 | 2495.43 | 136.94 | 2772.07 |
经济开发区 | 310.38 | 156.88 | 0.00 | 518.79 | 103.33 | 707.80 |
琚湾镇 | 14836.70 | 14559.52 | 12647.48 | 2337.99 | 20.75 | 2268.65 |
七方镇 | 22427.82 | 22053.03 | 18192.54 | 3118.73 | 33.91 | 2969.79 |
杨垱镇 | 12474.65 | 12220.65 | 10268.66 | 2974.74 | 22.89 | 2942.66 |
太平镇 | 16385.11 | 16153.04 | 13704.07 | 2863.51 | 18.54 | 2719.42 |
新市镇 | 5618.09 | 5544.68 | 4875.14 | 2456.23 | 39.21 | 2449.60 |
鹿头镇 | 8203.59 | 8154.52 | 6740.93 | 3333.88 | 19.43 | 3203.35 |
刘升镇 | 8213.57 | 8138.85 | 6206.95 | 1656.80 | 13.15 | 1539.49 |
兴隆镇 | 11485.68 | 11263.07 | 9272.77 | 2951.99 | 33.22 | 2930.70 |
王城镇 | 8493.52 | 8383.33 | 6987.45 | 2199.05 | 12.48 | 2121.05 |
平林镇 | 6268.33 | 6177.71 | 5247.39 | 1538.35 | 17.40 | 1484.89 |
吴店镇 | 14728.39 | 14468.85 | 10472.42 | 3476.40 | 77.77 | 3424.85 |
熊集镇 | 9386.52 | 9204.63 | 7627.06 | 2935.39 | 15.72 | 2889.66 |
车河管理区 | 2710.77 | 2651.42 | 2189.49 | 537.97 | 6.06 | 534.02 |
随阳管理区 | 1193.29 | 1161.03 | 1043.20 | 191.21 | 0.25 | 195.17 |
合计 | 160205.27 | 156450.00 | 129169.00 | 39309.26 | 1250.00 | 39817.00 |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枣阳市 | 39817.00 | 1250 |
北城办事处 | 684.42 | 71.11 |
南城办事处 | 4025.22 | 607.86 |
环城办事处 | 2782.49 | 136.93 |
经济开发区 | 708.14 | 103.33 |
琚湾镇 | 2268.88 | 20.75 |
七方镇 | 2977.32 | 33.91 |
杨当镇 | 2895.37 | 22.87 |
太平镇 | 2686.81 | 18.54 |
新市镇 | 2449.85 | 39.21 |
鹿头镇 | 3203.67 | 19.44 |
刘升镇 | 1539.64 | 13.15 |
兴隆镇 | 2934.71 | 33.22 |
王城镇 | 2121.26 | 12.48 |
平林镇 | 1485.04 | 17.4 |
吴店镇 | 3434.66 | 77.77 |
熊集镇 | 2889.96 | 15.72 |
车河管理区 | 534.07 | 6.06 |
随阳管理区 | 195.49 | 0.25 |
单位:公顷 | ||||
地类 | 面积 | 比重 | ||
总计 | 327601.25 | 100.00% | ||
农用地 | 合计 | 268671.73 | 82.01% | |
耕地 | 160205.27 | 48.90% | ||
其中 | 水田 | 69697.60 | 21.28% | |
水浇地 | 1833.33 | 0.56% | ||
旱地 | 88674.34 | 27.07% | ||
园地 | 8017.46 | 2.45% | ||
林地 | 61905.16 | 18.90% | ||
其他农用地 | 38543.84 | 11.77%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39309.26 | 12.00% | |
城乡建设用地 | 26192.95 | 8.00% | ||
其中 | 城镇用地 | 4201.44 | 1.28%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1324.74 | 6.51% | ||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 666.77 | 0.20% | ||
交通水利用地 | 12654.76 | 3.86% | ||
其他建设用地 | 461.55 | 0.14% | ||
其他用地 | 合计 | 19620.26 | 5.99% | |
水域 | 5988.32 | 1.83% | ||
自然保留地 | 13631.94 | 4.16% | ||
单位:公顷 | |||||||
地类 | 基期年 | 目标年 | 规划期内规模增减情况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总计 | 327601.25 | 100.00% | 327601.25 | 100.00% | 0.00 | ||
农用地 | 合计 | 268671.73 | 82.01% | 268198.75 | 81.87% | -472.98 | |
耕地 | 160205.27 | 48.90% | 160670.65 | 49.04% | 465.38 | ||
其中 | 水田 | 69697.60 | 21.28% | 69153.42 | 21.11% | -544.18 | |
水浇地 | 1833.33 | 0.56% | 1730.98 | 0.53% | -102.35 | ||
旱地 | 88674.34 | 27.07% | 89786.25 | 27.41% | 1111.91 | ||
园地 | 8017.46 | 2.45% | 7936.22 | 2.42% | -81.24 | ||
林地 | 61905.16 | 18.90% | 61805.45 | 18.87% | -99.71 | ||
其他农用地 | 38543.84 | 11.77% | 37786.43 | 11.53% | -757.41 | ||
建设用地 | 合计 | 39309.26 | 12.00% | 39812.23 | 12.15% | 502.97 | |
城乡建设用地 | 26192.95 | 8.00% | 26440.72 | 8.07% | 247.77 | ||
其中 | 城镇用地 | 4201.44 | 1.28% | 5519.01 | 1.68% | 1317.57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21324.74 | 6.51% | 20331.01 | 6.21% | -993.73 | ||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 666.77 | 0.20% | 590.71 | 0.18% | -76.06 | ||
交通水利用地 | 12654.76 | 3.86% | 12916.46 | 3.94% | 261.70 | ||
其他建设用地 | 461.55 | 0.14% | 455.05 | 0.14% | -6.50 | ||
其他用地 | 合计 | 19620.26 | 5.99% | 19590.26 | 5.98% | -30.00 | |
水域 | 5988.32 | 1.83% | 5984.71 | 1.83% | -3.61 | ||
自然保留地 | 13631.94 | 4.16% | 13605.55 | 4.15% | -26.39 | ||
交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枣潜高速襄阳南段 | ||
2 | G316枣阳城区至常庄段改建工程 | ||
3 | S316枣阳新市至襄州黄集段改建工程 | ||
4 | S272枣阳刘升至兴隆公路改建工程 | ||
5 | S440枣阳城区至琚湾段段改建工程 | ||
6 | S335枣阳吉河段大修工程 | ||
7 | S335枣阳熊集至黄龙段改建工程 | ||
8 | S423枣阳市杨垱至熊集段公路改建工程(七方至蔡阳段) | ||
9 | 县道李苍路 | ||
10 | 枣潜高速襄阳北段 | ||
11 | G234枣阳市寺庄至袁庄段改建工程 | ||
12 | S335北环线建设工程 | ||
13 | G316枣阳市随阳店至肖家垱段改建工程 | ||
14 | S423枣阳市杨垱至七方段公路改建工程(杨垱至七方段) | ||
15 | 中兴大道惠湾公跨铁路桥 | ||
16 | S441枣阳耿集至宜城板桥段改扩建工程 | ||
17 | S440枣阳市蔡阳至襄州张家集段改建工程(枣阳段) | ||
18 | S272枣阳市宋集至宜城流水改扩建工程 | ||
19 | 襄信高速枣阳段 | ||
20 | G316枣阳市枣随界至城区段改扩建工程 | ||
21 | G234枣阳市鄂豫界至城区段改扩建工程 | ||
22 | S335枣阳市城区段改扩建工程 | ||
23 | 枣阳市城区至高铁站公路改扩建工程 | ||
24 | 通用航空机场 | ||
25 | 枣阳市公铁换乘中心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水利 | 1 | 枣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2 | 125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3 | 新出险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4 | 石台寺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 |
5 | 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 | |
6 | 城市生态水系整治与修复工程 | |
7 | 城市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
8 | 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襄阳市枣阳配套工程 | |
9 |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襄阳市熊河灌区渠支配套与完善工程 | |
10 |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襄阳配套工程(熊河分水口) | |
11 | 大中型灌区续建改造工程 | |
12 | 新建水库工程 | |
13 | 大岗坡灌区灌溉试验站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能源 | 1 | 湖北襄阳枣阳高铁220kV输变电项目线路工程 |
2 | 湖北襄阳枣阳达子110kV输变电工程 | |
3 | 湖北襄阳枣阳官庄35kV配电化变电站新建工程 | |
4 | 湖北襄阳枣阳宋集35kV配电化变电站新建工程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旅游 | 1 | 中国汉城建设项目 |
2 | 枣阳白水寺风景区 | |
3 | 白竹园寺景区建设项目 | |
4 | 玫瑰海景区 | |
5 | 无量台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 |
6 | 唐梓山风景区建设项目 | |
7 | 雕龙碑遗址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基础设施 | 1 | 枣阳综合物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