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10 18:3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2899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10 | ||
标题: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3号议案的答复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曹俊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综合执法赋权于乡镇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对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组织专班,现场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局综合执法现状下放情况
(一)根据2020年10月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20〕17号)文件要求〔2020〕17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已将执法权下放至南城、北城和环城街道。
(二)根据2020年7月《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行政职权下放的函》和《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行政职权下放的复函》内容,共下入了14项行政职权至吴店镇人民政府。
二、下放后情况
(一)南城、北城、环城三个街道办事处虽然已经下放,但由于执法能力和技术力量达不到,仍然由我局综合执法大队在办案。
(二)对下放到吴店镇的行政职权,由于政府没有专门人员培训过,在实际操作中,依然由我局代为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非常积极推进向街道放权赋权工作,但按照文件要求,要根据街道承接能力和实际需要逐批增加或调整,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对每一个赋权事项都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法律规定的市政府及其部门管理权限需要赋予街道的,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和推进该项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