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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121号议案的答复

日期:2024-05-10 10:3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3007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4-05-10
标题: 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121号议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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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121号议案的答复

李正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建设兴隆物流园的议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自然资源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就物流园建设规划答复如下

兴隆镇位于枣阳市东部,东与随州市接壤,西与枣阳市区相连,316国道、福银高速、汉丹铁路、西武高铁横贯东西,枣潜高速、272省道贯穿南北,交通十分便利。兴隆镇依托交通区位区势,汽车运输业发展迅猛,全镇现拥有各类营运车辆4000多辆,有“湖北省第一运输大镇”之称。

基于兴隆镇交通区位优势,市政府在编制《枣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时,明确提出兴隆镇的发展定位是:枣阳市域中心镇、湖北省特色小镇和面向全国的专业性物流重镇,打造以商贸物流、现代制造为特色的综合型城镇。发展策略是:采取以农村中心社区为主体的人口转移方式;补齐镇区公共服务短板,优化居住环境品质,促进产城融合;协调兴隆工业园与主城区、兴隆镇区之间的关系;加强公路物流、货运路网建设,镇区规划建设一个三级客运站,结合铁路站场建设兴隆物流园。

依据兴隆镇的发展定位,《枣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兴隆工业园区东部,枣潜高速与316国道交叉口以西约1200亩土地规划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用于建设大型综合仓储物流园项目。后期,我局将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为物流园项目建设搞好用地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0日

主管领导姓名李金涛      联系电话15997208666

经办人姓名谢德宝        联系电话1333982969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各一份)

注:“A”类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B”类为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C”类为所提问题已列入规划,“D”类为所提问题目前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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