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19 10:3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0086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19 | ||
标题: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市政府:
2024年,我局承办、协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0件,其中承办、协办枣阳市人大议案6件、枣阳市政协提案4件,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治理等多个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办理议案和提案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牢抓好,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坚持“三见面”狠抓工作落实,其中人大议案全部办理完结,代表均表示满意;政协提案办理完结3件,我局协办的政协34号提案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委员未予签字。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将议案和提案办理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作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途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议案和提案交办工作,弄清议案和提案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明确每件议案和提案办理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协办股室和联络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股室(二级单位)职责分工,组建4个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10件议案和提案,明确到承办领导、承办股室(二级单位)和承办责任人,确保每个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今年办理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办理工作抓得早、落实得快,代表、委员们非常满意。我局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对办件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原因,找准措施,及时答复办理。对于主办件,由于代表、委员反映问题都是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做好答复办理工作,我局各专班进行了认真调研,弄清了情况,明确了目标和具体的计划措施。
三是密切配合,督办协调。建立议案、提案办理制度,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办理、办公室督办”。制定了办理流程,完善登记、交办、承办、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制度,坚持实行“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具体承办、办公室统一答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办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议案和提案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办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督办议案和提案办理进度,了解办理情况,对重点议案和提案亲自参与督办,办公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跟踪督办,坚持一月一汇报,始终与各承办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办理工作及时进行催办、督办、检查,确保件件落实。
二、办理答复情况
一是联系沟通。我局在议案和提案办理过程中,形式和方法上有了大的转变,由过去的“关门办”转为现在的“开门办”、由过去的被动办转为现在的主动办、由过去的答复型转变为现在的落实型,按照办理程序和规定时限,坚持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对于议案、提案涉及的问题,能够立即办理的,坚持立即办,办好办实;对确因客观原因在短期内不易解决的,拿出具体措施,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及早办;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工作,达成共识。
二是重点办理。加强重点议案和提案的办理,通过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和议案,促进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的开展。对于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的议案和提案,局专班会多次与代表、委员联系,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提出解决方案,代表、委员对我们实事求是的态度表示满意。
三是答复反馈。办理工作结束后,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办理工作情况交流汇报会,承办股室和二级单位向领导小组汇报了各自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修改意见,答复稿报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后,正式盖章,组织答复。适时邀请代表、委员到我局视察、检查工作,进行面对面地答复和交流,并对办理结果再次征求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欢迎和肯定。
三、政协34号提案的办理情况说明
政协34号提案为:关于保护中小学环境,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工厂的建议。该提案为枣阳市政协委员、阳光中学董事长莘艳鸣提议,提案主要是阳光中学与北侧在建工业项目之间的矛盾,该工业项目名为江流兴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选址属历史遗留问题,经过了招商程序落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形成事实。阳光中学多次信访该项目选址问题,政府也开过几次协调会,无法将企业迁移,矛盾无法调和,我局仅能从设计方面尽量避免该工业项目对学校的影响。2024年3月13日和2024年6月4日我局承办人员分别与莘艳鸣委员进行见面沟通,莘委员对我局的答复表示理解但不接受,不予签字。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依法办理力度,总结办理经验,健全办理制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