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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5-11-05 09:0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9916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5-11-05
标题: 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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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枣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常定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基本农田划定政策,积极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基本情况

依据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我市耕地保有量为234.67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93.75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耕地保有量的82.6%。

2022年4月,自然资源部安排部署“三区三线”(三区指“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三线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线”)划定工作。依据2022年11月启用的划定成果,我市耕地保有量为239.6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07.7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占耕地保有量的86.7%

2023年7月,为巩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我省“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2022年11月1日前)形成的非耕地等问题,湖北省自然资源厅部署开展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处置对象为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依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给后续五年发展留足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空间,我市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10.38万亩。

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开展情况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由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部署,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调整成果逐级上报审批。自2024年以来,上级主管部门尚未部署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工作,但我局已在2024年12月通知各镇自然资源所充分收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待调整补划工作启动后按政策开展工作。

三、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农村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永久基本农田与农村产业发展的平衡,制定了一系列的要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农村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永久基本农田与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农产品深加工等乡村发展用地;省级土地利用计划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同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0%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与农村产业的协调共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密切关注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制定进展,待文件出台后,加强组织学习与宣传;

二是提前做好调整补划前期工作,待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调整补划工作后,紧紧围绕“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使划定成果更符合实际情况与耕地保护要求。

三是建立与部门、乡镇、村组的沟通机制,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确保发展与保护共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能一如既往的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