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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本秀-非法占地的行政处罚(枣自然资处罚字〔2023〕52号)

日期:2023-11-08 18:3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102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3-11-08
标题: 龚本秀-非法占地的行政处罚(枣自然资处罚字〔2023〕52号)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来源: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3-11-8

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龚本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型1


处罚类型2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1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枣自然资处罚字〔2023〕52号

居民身份证号

4206831964****0947

处罚名称

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内容

1.对非法占用符合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68.18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具体粮食仓库206平方米,硬化路面62.18平方米;

2.对非法占用的268.18平方米(建设用地267.12平方米、旱地1.05平方米)土地的行为,按100.00元/平方米处以26818.00元的罚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机关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状态

违法状态存在

来源单位

枣阳市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大队

数据更新时间


地方编码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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