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8 09:25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3696 | 分类: | 矿产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18 | ||
标题: | 关于开展2024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实 工作的公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矿山企业: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实地核实检查对象
从全市范围内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实地核实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10%。
二、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
三、实地核实检查内容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与土地复垦费制度落实情况。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
(五)档案及监测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四、实地核实检查流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从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的采矿权人和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原采矿权人名录库中抽取实地核实检查对象(检查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工作组的组成。抽取执法人员及技术协作单位组成监督检查组。
(三)开展实地核实。监督检查人员实地核实,并现场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附件2),并指出监督检查对象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对象须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检查结果公示。检查完成后编制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总结报告,检查结果按要求予以公示。
(五)检查问题处置。对检查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列入202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检查对象。对检查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其他要求
(一)被检查矿山企业要主动配合,认真按要求做好准备,如实提供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中发生的各类资料。
(二)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附件:1.枣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8日
(联系人:孙长作;联系电话:15172686895)
附件1 | ||||
枣阳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1 | 枣阳市鑫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枣阳市 | 枣阳市大黄楝庄滑石矿 | C4206832015097130139707 |
2 | 湖北兴凯矿业有限公司 | 枣阳市 | 湖北兴凯矿业有限公司赤眉山硅石矿区 | C4206002010057120063501 |
3 | 湖北兆丰矿业有限公司 | 枣阳市 | 湖北省襄樊市湖北兆丰矿业有限公司膨润土矿 | C4206002010087130079118 |
4 | 湖北贵泰白云石有限公司 | 枣阳市 | 湖北贵泰白云石有限公司枣阳市罗家湾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 | C4206002015067130138756 |
附件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
监督检查实地核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采矿权人 |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采矿权有效期 | ||||
矿山名称 | |||||
矿山所在地 | |||||
矿 区 面 积 (km² ) | 开采方式 | 开采矿种 | |||
矿山总服务年限 | 剩余服务年限 | ||||
应治理面积 (km²) | 实际治理面积 (km²) | ||||
一 、矿产资源开发 利用和矿山环境保 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情况 | 1.是否按规定编制《矿山开发治理方案》 是 □ 否□ | ||||
2.方案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是 □ 否□ | |||||
3.方案是否在适用内 是 □ 否□ | |||||
4.方案是否按要求报矿山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是 □ 否□ | |||||
二 、矿山地质环境 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 | 1.是否按规定设立基金户 是 □ 否□ | ||||
2.是否按规定足额计提基金 是 □ 否□ (累计应计提 万元,累计已计提 万元) | |||||
3.基金是否用于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是 □ 否□ (累计支出 万元) |
三、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 | 1.是否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复垦修复工作 是 □ 否□ |
2.是否完成年度或阶段性目标任务并执行了年度报告制度 是 □ 否□ | |
3.关闭矿山是否完成复垦修复及监测并通过验收 是 □ 否□ 不属于此情形□ | |
4.依法依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的,是否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 是 □ 否□ 不属于此情形□ (应缴 万元,实缴 万元) | |
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组长(签字): 日期 : 年 月 日 | |
以上情况属实,承诺按要求整改。 采矿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经复核,被检查对象存在 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 见: 。 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采矿权人/采矿许可证证号/采矿权有效期/矿山名称/矿区面积/开采方式/开采矿种:按照采 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对于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按照过期未注销的采矿许可证证载内容填写。2.矿山所在地: xx市xx县。3.应治理面积:填写经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治理面积。4.实际治理面积:填写截至实地核查当日已完成复垦修复并通过验收的面积。5.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由派出实地检查人员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