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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3)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9-05 09:0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3313 分类: 矿产
发布机构: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日期: 2025-09-05
标题: 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3)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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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3)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枣阳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3)开展了自行验收,并形成自行验收情况报告,2025年8月15日向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交了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申请市级验收,2025年8月27日通过市级验收。现将整改验收情况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9月5日至9月14日

二、公示内容

(一)整改目标

2023年至2025年完成55.61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其中:2023年完成22.25公顷,2024年完成22.24公顷,2025年完成11.12公顷;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落实矿业权“净矿”出让制度,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年底,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以上;督促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实行矿山生态修复年报制度;督促枣阳市钉耙山石料厂完成土地复垦和复绿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二)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根据湖北省自然资源厅、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制定枣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按年度完成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下达的矿山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加强枣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定期召开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会;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强项目推进和实施,严格落实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公示等各项制度。

2.积极稳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年度任务清单,对辖区内矿山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摸准所有矿山开采规模、矿种、生产状况、剩余资源量等状况,全面梳理纳入创建名单矿山绿色矿山推进情况,掌握尚未入库矿山建设和申报意愿;二是制定方案,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三是根据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对纳入襄阳市级绿色矿山储备库管理一年的绿色矿山择优报送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储备库。

3.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一是督促矿山企业结合矿山建设和开采进度,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进行;二是督促矿山企业每年书面报告上年度土地损毁情况、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基金计提使用情况和本年度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基金计提使用计划;三是将“边开采、边治理”情况作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地检查。

4.加快推进枣阳市钉耙山石料厂矿山生态修复。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审批的《湖北省枣阳市钉耙山矿区建筑用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湖北省枣阳市钉耙山矿区建筑用大理岩矿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中的目标任务和工程进度,细化任务,强化督办,严格复垦验收要求,按时完成枣阳市钉耙山石料厂土地复垦和复绿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开展验收。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完成情况:针对《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1.措施1完成情况

一是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3月印发《枣阳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二是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规范程序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制完成《枣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三是争取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对全市77个历史遗留矿山开展修复,争取资金9500万元;四是根据省、襄阳市要求,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市下达修复任务总面积55.61公顷,2023年、2024年我市完成修复面积48.97公顷,2025年完成修复8.18公顷,三年共完成修复面积57.15公顷,超额完成省、襄阳市布置修复任务。

2.措施2完成情况

枣阳市共设置采矿权32家,截至2024年7月4日,我市有效期内矿山12家。其中正常生产矿山3家;开展基建矿山6家;长期停产矿山2家;政府或矿业权人计划关闭矿山1家。截至目前,中盐枣阳盐化有限公司枣阳市吴家湾含硝盐矿区北部矿段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湖北兴凯矿业有限公司赤眉山硅石矿区和枣阳市长岗矿区建筑用辉绿岩矿,已纳入我市绿色矿山创建计划。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在按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工作方案和通知精神督办企业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开展工艺装备改造,紧盯问题短板,及时开展自评,力争早日完成创建任务。

3.措施3完成情况

枣阳市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12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有序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2023年矿山企业以书面报告方式上报年度损毁情况、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基金计提使用情况和本年度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基金计提使用计划及停产承诺书工作2023年至2024年度12家矿山企业建立专项银行账户并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756.162万元,土地复垦费986.355万元;截至目前在建与生产矿山企业12家,其中7家已恢复治理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矿山2家自然恢复矿山,剩余3“边开采、边治理”矿山正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治理恢复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对枣阳市鑫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兴凯矿业有限公司、湖北兆丰矿业有限公司、湖北贵泰白云石有限公司等4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已发企业整改,矿山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完成。

4.措施4完成情况

目前,枣阳市钉耙山石料厂已完成生态修复任务并通过专家验收。一是制定了枣阳市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钉耙山专项治理方案;二是督促矿山企业编制了工程设计;三是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开展生态修复;四是组织专家对该矿山进行生态修复验收,验收合格。目前已将验收合格的矿山移交属地鹿头镇人民政府管理。

若对以上公示内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及时向市政府反馈,联系方式:0710-6312921,将组织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及时督促整改。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