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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0-07-20 09:49     来源: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0-2680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07-20
标题: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文号: 枣政办发〔2020〕12号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工作部署,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从源头防范疫源疫病传播和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野Th动物源头保护

(一)发布《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市政府发布《禁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和法律法规规定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水生、陆生野生动物。各镇(办、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清山清网清套清枪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行为。[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

(二)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强化对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保护管理,建立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网络,定期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促进野生动物种群恢复与保护。[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二、全面规范野Th动物繁育和利用行为

(三)清理规范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立即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繁育、出售、购买、进口陆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申请。对巳经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或文书,依法有序撤回并予以注销或申明作废。对人工繁育种类符合《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按《畜牧法》或水生野生动物相关规定管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加强非食用性野生动物监督管理,对因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严格依法审批和后续监管,加强检验检疫。(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积极引导以食用为目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型调整。对列入禁食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要做到应退尽退,全面开展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的调查,为后续处理工作提供依据。对受到影响的合法养殖户,市人民政府给予一定补偿, 对转型转产的养殖户给予一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对退出养殖户在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经科学评估后妥善处置。[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市税务局、市扶贫办]

三、全面加强野Th动物保护管理执法监管

(五)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体制。建立完善市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执法工作责任体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猎捕、繁育利用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猎捕、繁育利用监管以及实施合法饲养、捕获野生动物的检疫;交通、邮政部门负责运输寄递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加工、交易、食用和广告监管;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猎捕、繁育、运输、加工、交易野生动物犯罪案件等。建立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联合执法活动,实现执法行为有效联动、执法环节无缝对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执法案件会商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和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公司、市委网信办]

(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建立野生动物猎捕、繁育、运输、加工、存储、交易、食用全链条监管查验制度,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对线上、线下所有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机构和场所依法予以关闭、查封或取缔;对违法个人依法予以惩处,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支持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对破坏野生动物保护和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加强监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公司、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四、全面提升野Th动物保护和疫病监管能力

(七)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野生动物保护职能,加强承担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物种调查、利用监管、疫情监测、疫情报告和快速处置能力,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情监测预警网络。[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局]

(八)切实提升野生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应急预案并纳入政府预案体系,完善快速响应和“分级负责、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野生动物防疫设施和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报告、采样送检和无害化处置。对人与野生动物共患传染病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及时采取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等应急措施,有效阻断野生动物疫病可能向人类的传播路径,防控重大传染病疫情。[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组织保障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笫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强化经费保障,大力保障野生动物保护和疫病防控所需经费。加强督办检查,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大力宣传滥食野生动物对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危害性,增强全社会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的新局面。[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关联解读: 解读《关于印发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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