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5 10:10 来源: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57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15 | ||
| 标题: |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枣阳市2024年半年耕地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 | ||||
| 文号: | 枣自然资发〔2024〕15号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枣自然资发〔2024〕15号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枣阳市2024年半年耕地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基层所、二级单位、局机关相关股室: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半年耕地监测工作的通知》《襄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襄阳市2024年半年耕地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主动适应耕地保护新形势、新要求,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决定开展2024年半年耕地监测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结合耕地恢复、项目验收、日常巡查等,对耕地变化图斑开展调查核实举证;套合各类管理信息,对监测成果进行汇总分析,综合研判管理形势;涉及建设占用耕地的,移交执法部门核实处置。在年度国土变更工作之前,有序推进耕地流失整改和新增耕地落实,减轻年底整改压力。
二、工作流程
(一)数据的领取与分析
局及时领取省厅和襄阳市局下发的各类数据,并开展分析工作,为结合各类图斑特点开展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矢量数据的整理
矢量数据类型有以下四类:
(1)半年耕地监测图斑。省厅比对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一上”地类为耕地,最新影像特征为明显非耕地的变化情况,分类型提取半年耕地监测图斑。
(2)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三上”成果中的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图斑。
(3)2023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三上”成果中的坡度 15°以下的宜耕林地图斑。
(4)用地管理信息,包括补充耕地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用地审批等自然资源管理数据。
(三)耕地监测图斑平台下发
省厅通过“湖北省国土调查云”平台下发2024年半年耕地监测图斑,局分解下发到各镇(办、区)。
(四)耕地监测图斑核实整改举证
在省厅下发监测图斑和自然资源管理数据基础上,结合上级下达的耕地恢复任务,充分考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生态保护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各类用地审批备案、林草湿调查监测、督察执法审计等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各类变化图斑,综合分析确定调查对象,有序安排恢复补充耕地调查举证,将调查举证成果纳入日常变更。
(五)耕地监测成果核实与报送
耕地监测成果需通过“湖北省国土调查云”相应模块分类进行线上核实填报,线下提交日常变更成果包。其中,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等业务工作形成的举证成果,根据需要共享至相应图斑。如有特殊情况,将相关说明文件以附件形式上报。
(六)耕地监测图斑逐级审核
局组织技术力量对半年耕地监测成果进行100%自查,存在问题的及时整改,自查合格后上报襄阳市局,襄阳市局审查通过后提交省级。
三、组织分工
确权股负责全市半年耕地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监测数据的接收以及实地调查举证;负责不合理变更图斑的处置整改;负责半年耕地监测数据汇总、统计分析、成果共享等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协作单位实地调查举证工作。
耕保股聚焦耕地保护考核重点,一是图斑下发后,应先行根据耕地流出情况对我市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自评,测算各项指标,尽早解决“一票否决”项或扣分严重项;二是要积极对接领取数据,对于不合理的流出形成问题清单,同步开展耕地流失整改工作,结合年度耕地恢复任务及模拟考评结果,对于确实无法恢复的,应当异地恢复同等质量、数量的耕地;三是对于涉及的耕地流出、流入数据需与调查部门共同审核认定;四是将耕地流失整改成果、异地恢复等新增耕地成果及时反馈至调查部门,确保全部落实纳入日常变更。
森林资源股、生态修复股、利用股、执法部门对监测发现涉及业务范围内的处置工作,要主动受领、积极研究、跟踪处置。
四、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完成外业调查举证,按照违法占用耕地“发现一宗,处置一宗”的方式同步开展处置整改工作并适时纳入日常变更。
8月31日前,市级、省级同步开展县级举证和处置成果的审查、审核。
9月10日前,完成半年耕地监测数据统计及整改情况综合分析。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业务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半年耕地监测工作,定期研判形势。半年耕地监测工作是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重要一环,是耕地保护重点任务的重要体现,耕地监测整体技术标准、举证要求与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保持一致。半年耕地监测不允许采取“承诺举证”、类举等举证方式;半年耕地监测等实地地类发生变化且后期无需整改的变化图斑,及时纳入日常变更。
结合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区域内河湖岸线成果;结合林草湿荒普查工作,更新林区范围成果;要积极开展区域内坡度图更新工作,及时送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质检并出具报告,将更新成果和质检报告报送调查监测部门。
(二)建立纠错机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执法等股室、单位,要建立容错纠错反馈机制。对耕地监测过程中发现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实际不符、用地手续备案信息有误等问题,应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组织核实认定,制定整改计划,及时纠正。
(三)落实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贯穿全过程,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外业调查、执法人员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应对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和数据安全。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