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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14:18     来源: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枣阳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布。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建立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原则、工作目标、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流程。

2.加强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同时积极完成政府网站有关我局栏目的设置及信息报送工作。

3.开展信息安全自查,通过自查工作,对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完善整改加固措施。

4.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着力加强网上公开,注重新型媒体的应用,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打造便捷化政府和公众信息交互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12月31日,我局在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共计577条。其中:本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内容473条,局一楼门厅LED屏上公开信息35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信息69条。内容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办事服务、资源管理、公示公告、专题专栏、最新资源、政务公开等多个方面。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6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354.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2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2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2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等方面尚存不足,也存在网站建设部分栏目需调整优化,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部分内容公开力度薄弱,部分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发布不及时的问题。2022年,我局将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华的上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领域和老百姓关注热点的信息,做好信息的组织和发布,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报纸等主流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新政策和政务动态。四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产生。

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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