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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的详细信息 | |
| 来信人: | 小谢 |
| 来信时间: | 2009-10-11 10:01:04 |
| 来信标题: | 沼气 |
| 来信内容: | 我想在枣阳市推广农村沼气,请问可不可以?有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政策?谢谢! |
| 回复的详细信息 | |
| 办理单位: | 市农业局 |
| 交办时间: | 2009-10-16 14:59:03 |
| 回复意见: | 你想在我市推广农村沼气是可以的,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通过市能源办组织的技术培训后,参加全省沼气生产工统一考试,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以上的沼气生产职业资格证书。2、必须有建筑资质,组建工程队,通过市招标办统一招标。中标后,可在中标标段进行农村沼气的推广建设。 目前我市沼气项目分为二块:一块是国债沼气项目,另一块是省级沼气项目,对农户的补助均为每户1500元。 详情可咨询枣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地址:枣阳市小北街23号市农业局五楼,联系电话6191178。 枣阳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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