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鸿发蔗业公司民主管理制度
一、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是股东(或会员代表)选举或协商产生;
二、公司重大事项或重大活动由股东(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董事由股东(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四、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股东(或会员代表)大会产生的各项决定,并对股东负责,定期报告,接受监督。
五、董事会在任期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本公司的建设发展服务,为会员的生产经营服务,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出现不能较好地履行或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由股东(或会员代表)大会按公司章程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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