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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县正堂石示碑

日期:2020-10-27 11:34     来源:枣阳市档案馆     字体:[         ]   打印

枣阳县正堂石示碑,碑系青石质,呈长方形,通高1.61米、宽0.80米、厚0.15米。

此碑原立于清潭铜鼓桥附近路旁,1983年,迁入清潭镇文化站院内。它是清光绪年间本县正堂颁布的一整饬地方风纪的告示,因勒文于石碑之上,故名石示。

石碑正面上端横书“枣阳县正堂石示”七个大字,下刻石示全文;背面上端横书“团练首士公议”六个大字,下刻序文及十条公议款条。字均为楷书,阴刻。时代为清代晚期。碑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