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发展计划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及优化的综合经济部门。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指导编制全市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全市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协调的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预期目标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三)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物价等部门以及其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负责全市经济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提出全市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并实施全市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政策措施;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和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统筹安排全市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及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会签技术改造项目,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负责全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按照《招标投标法》,协调组织全市招投标工作中的相关工作,并对投资中介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类借用国外贷款项目的计划管理;安排全市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六)负责编制全市农业、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基本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农业专项发展资金的利用;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综合管理工作。
(七)分析研究国内外及市内市场的供求状况,掌握商品市场供求信息,搞好市场监测预测;负责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负责全市重要市场经济的规划布局和计划管理,引导市场体系的培育和完善。参与全市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负责地方企业债券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研究提出价格政策建议,参与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制订。
(八)制定全市科技、教育、人才、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全市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九)引导全市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区域经济技术协作、扶贫开发、土地利用、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市各行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规划、协调和服务。
(十)负责全市计划、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全市经济计划工作的规章,参与有关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工作,提出全市辖区内经济建设项目平战结合的建议,做好项目建设与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的结合与衔接。指导和协调检查驻市有关部门、市直属机构和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交通战备、经济动员工作。
(十二)组织制定全市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地质勘察和灾害防治,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口支援三峡及西部大开发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市发展计划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机关财务、行政事务、房产管理以及提案保密、保卫等工作;汇总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与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调查研究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搞好宏观经济的预测,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建议;组织、参与、协调经济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有关计划工作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综合编报,负责计划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该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的党建、人事管理和党员干部培训、纪检、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二)农村与地区经济发展科(简称农经科)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农机、农科及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等基本建设计划,包括商品粮基地建设计划;编制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负责国家安排我市的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项目的方案审批、申报、计划下达、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财政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农机、农科、生态环境建设及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等项目的投资计划的审批;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编制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环境整治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规划和"以工代赈"扶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口支援三峡工程有关事宜。
(三)投资基建科
研究全市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 来源,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编制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及权限,审核、审批及上报基本建设项目,对基建项目选址定点、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进行审批或审查上报;主持地方大中型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负责落实会同审计机关清缴的违纪资金及罚款用于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重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向金融部门推荐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引导金融资金使用方向;负责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稽查;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协调招投标活动中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协同有关部门与投资建设宏观管理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
(四)工业经济与基础产业发展科(简称工交能源科)
研究全市建材、机构、汽车、轻工、医药、烟草、石油、化工、冶金、军工等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方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及工业生产形势分析的预测、预警,分析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对策,安排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能源、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平衡全市主要能源生产计划;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计划,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示范工程、推进工程、重大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等,协调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布局。
(五)财金贸易与对外经济科(简称财贸外经科)
研究财政货币政策,对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编制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并组织报批企业债券的上市发行;研究提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参与重要价格的制订;负责重要市场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批,研究流通组织与形式,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重要商品调节政策,引导调节市场;负责重要农产品、农资等的社会供求总量平衡和协调工作,提出储备计划;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提出粮食、救灾化肥储备计划与动用计划建议;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以及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计划;安排全市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组织、监督市内利用国外贷款重大项目实施,审批全市限额以下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吸收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技术引进项目及境外投资项目;编制全市除工业产品外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粮、棉、植物油等重要商(农产品)品进出口计划。
(六)社会发展科
研究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及区域调节方案;组织编制全市人口自然增长及机构增长、劳动力平衡及就业、工资及收入分配、"农转非"、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出版、旅游以及社会保障事业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监督计划实施情况,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基本建设投资。
(七)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范围内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并对其实施监督;协调处理有关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争议和矛盾;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依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方面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投诉,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行为。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 孟庆胜
党组副书记、局长: 邱云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正群
党组副书记: 程智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光玺、龚常富、唐书成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正甫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司廷顺
二级单位:
一、市投资公司
二、市信息管理服务中心。
三、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管理单位:
一、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二、市交通战备办公室
联系方法:
单位地址:枣阳市朝阳路2号市政府办公楼四楼
办公电话:0710-6234956
传真电话:0710-6234956
邮政编码:4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