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2008-8-27点击次数:6233

单位名称:枣阳市卫生局

办公地址:枣阳市人民路30号

联系电话:0710-6312696 0710-6323313

卫生局工作职责

1、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督办落实和检查总结。

2、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卫生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全市医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指导、协调城乡医疗卫生网络建设和社区康复工作,实施医院分级管理,负责医疗急救、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处理。

4、负责全市无偿献血工作。

5、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6、制定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全市中医、中西医教学工作。

7、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

8、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负责全市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9、制订全市医学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组织全市医药卫生人才培养、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工作。

10、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抓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11、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12、建立完善全市卫生单位财务、审计、统计,做好信息网络与信息交流工作。

1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医疗保险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各科室职责

卫生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科、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法律监督科、监察科、离退休干部工人管理科等科室。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督办各科室业务工作;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起草、印发全局性文件、材料,审核各科起草的文件;安排机关综合性会议及局长办公会议的有关事项,督促检查局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组织机关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检查机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后勤、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基本建设及图书资料管理,;以及综合协调、信息反馈、调查研究、文书收发、传阅催办、打印、保密、档案管理、印章使用和来客接待工作。

2、人事科负责制定本系统人才需求计划、编制管理、职工调动、毕业生分配、转业军人安排、工资福利、晋升晋级、干部考核、党的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组文件起草、党组印章使用,计划生育、人事档案管理、共青团以及妇女工作。

3、规财科负责全系统财务管理、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报表编制、卫生经济分析、物价管理、卫生统计、审计、卫生三项建设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计监督工作。

4、医政科负责医政和中医工作、制订区域卫生资源发展规划、医疗技术、服务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医院分级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护士执业注册登记、验收,全系统人才培训、科研教学工作;负责医学会工作、红十字会组织建设、队伍发展、活动开展。

5、基妇科负责全市初级卫生保健、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爱国卫生,以及卫校、卫生防疫站、保健院等级审评,创建爱婴医院、卫生城市,乡村医生的考试、晋升等工作。

6、法监科负责卫生监督执法、医药市场管理,医疗机构管理登记、注册、评审、换发证工作。

7、监察科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查处各种违纪案件,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8、离退休干部工人管理科负责本系统离休、退休、退养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好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

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单位情况

谢时锋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党政全面工作,主抓招商引资,联系市一医院和吴店、清潭卫生院。

方安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党务、政工、人事、劳动、工资、职改、文明创建,协调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工作,联系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防疫站)和刘升、鹿头、吉河卫生院。

魏文广 党组副书记,市卫生防疫站党总支书记、站长 负责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局(防疫站)工作。

田海军 党组副书记、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审计、计财、信访、物价、绩效考核,联系市三医院和新市、钱岗卫生院。

黄长友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市中医院党总支书记 分管行政审批及服务大厅、中医中药、红十字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联系市中医院、南城卫生院、开发区院。

吉玉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分管卫生局机关、爱国卫生、综合治理、老干部工作,联系市爱卫办和太平、姚岗卫生院。

刘支举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市职业卫生技术学校党总支书记 分管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教育培训、工会工作,联系市卫校、市妇幼保健院、市二医院。

高来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城市管理、招商引资,联系七方、琚湾、蔡阳卫生院。

蔡 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医政、医疗科技、医学会,联系兴隆、王城、随阳卫生院。

张德胜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卫生执法、普法工作,联系杨当、徐寨、罗岗卫生院。

杜 宏 党组成员,兼任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负责红十字会,协助分管人事政工、信访、招商引资工作,联系熊集、耿集、平林、车河卫生院。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2、不接受有碍公务活动的宴请,不参与公款吃喝,不擅自参加各种庆典活动。

3、不接受任何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在下属单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不参加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禁止参与赌、毒、黄活动。

5、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获取大于本科以上学历,单位或非正当途径获取的学历、学位。

6、不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及他人谋取私利。

7、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借机敛财。

市卫生局工作纪律

1、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实事求是。

2、忠于职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风纪严谨,证件齐全,着装整齐,文明执法,恪守职业道德。

4、遵守监督执法程序,标准规范和制度。

5、取证及时,完善,方法科学,手段合法。

6、执法文书,书写规范,手续完备。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

8、不与被监督单位及被监督者建立经济关系。不担任监督单位的顾问或者被监督单位兼职。

9、遇有被监督者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它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应当回避。

10、对违法违纪的卫生监督管理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枣阳市卫生局政务公开具体内容

一、对外公开内容

1、工作职责:所承担的职责(主要公开办事制度)。

2、办事依据:有关的法律法令、政策规定、决议决定。

3、办事程序:办事过程、顺序和办事手续。

4、办理纪律:办事要求、纪律规定、违章违纪处置办法。

5、对社会服务公开承诺。

6、办事结果:办事的最后结果和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

7、举报电话:6323313

二、对内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及其领导分工。

2、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包片联系单位。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4、财务收支。公开预算内和预算外的资金来源和各项费用支出,以及年度经费预决算情况等。

5、重大事项。包括职称评聘、公务员考核晋档、评先奖惩、人事安排、重大经营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及入党、提干前公示等。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为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办事效率和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形象,实行卫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公示的内容包括: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守则,申请办证程序,提交证件、审查项目和内容、时限,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及时限,行政强制措施,卫生监测的项目、数量以及卫生执法收费标准等。

3、公示内容悬挂在办公室醒目的位置,应一次性口头告知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相对人,或一次性书面送达卫生行政执法主体相对人。

4、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遵循公示内容办事,不得随意变更。因法规修改而变更公示内容的,应及时告知卫生执法主体相对人。

5、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违反公示内容的,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外出告示制度

1、为方便来机关办事的社会各界人士,提高机关的服务质量,局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实行告示制度。

2、工作时间,各科均应留人员处理科内事务,接待来访、办事人员。特殊情况人员全部外出时,需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并在科室醒目位置挂出告示标牌,告知外出时间、接待来访、办事委托人等。

3、同时将外出时间、外出原因、联系方式及接待来访、办事委托人书面告知办公室。

4、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对外出告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一次科室无人值班而未挂告示牌的,罚科主任及当事人各5元,并将执行情况同年终考核评批挂钩。

局领导接待日制度

1、为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医疗卫生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卫生系统的安定,实行局领导接待日制度。

2、局领导轮流值班,其顺序为:每月1、11、21谢时锋、每月2、12、22方安平、每月3、13、23田海军、每月4、14、24黄长友、每月5、15、25吉玉峰、每月6、16、26刘支举、每月7、17、27高来成、每月8、18、28蔡斌、每月9、19、29张德胜、每月10、20、30、31杜宏。值班地点在局长值班室。

3、值班接待日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访。

4、局领导坚持阅批人民群众来信,要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重要事项、特殊情况要搞好交接班工作。对上级转办或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态度要热情,工作要细心,解释要耐心。

5、对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汇报,积极组织力量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会议制度

1、会议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机关职工大会、科务会五种形式。

2、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人员参加方可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组会主要研究党的建设、卫生队伍思想建设、干部任免、人事调配等重大问题。局长办公会主要研究制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布置重大工作任务。

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时要有提纲,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分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凡研究的问题,要有利于卫生事业的发展,符合广大医务人员的愿望,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局务会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坚持事前通知,每周一召开一次,主要是汇报前段情况,安排下步工作。

4、机关职工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主要是传送上级文件和指示,学习时事政策,总结布置工作,表扬好人好事。

5、科务会,每周一次。主要是小结本周工作,安排下周任务,传达局长办公会议精神。

6、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切实压缩会议。除卫生工作会和例会以外的各种全系统性的会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批准。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能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解决的问题尽量少开会、不开会。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会计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加强财务监督和经济核算,严格控制支出。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会计帐目要日清月结,达到帐帐相符,帐据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

2、严格开支审批程序。各科室购买办公用品要造计划,报请分管财务局长审批后,由财务科统一购买,持审批计划单和购物发票签字报销。10元以内的,由财务科长签字,10元及以上的由财务科审查后分管局长签字,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方可报销。开支超过500元的项目,报请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报销。开支超过500元的项目,报请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执行。手续要素不全的,出纳不得付款。出差补助、购物发票等均应在发生当月报销。

3、严格控制借支。职工经领导批准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及所办理事项的经费,经分管局长签批后予以借支,返回后三天内结清。职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借支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每次借支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并在下月发工资时还清。凡借款未结清者,不得再次借支。

4、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局机关职工参加非指令性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原则上每三年一次,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凡参加学历资格学习,考试所开支的住宿、车辆等费用一律自理。工资晋级、职称晋升等费用,属个人支出部分不予报销。经批准因公出差的费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销,超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5、严格执行招待费包干制度。

文明服务制度

1、要热爱卫生事业,强化主人翁责任感,发扬“求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公务人员形象。

2、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卫生法规,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3、树立公仆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为来机关办事人员排忧解难。

4、接待来机关办事人员要热情耐心,礼貌周到,用语文明。属本职范围的,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来访人员介绍情况,做好解答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办理事项收件后,应一次告知取审批件时间,若手续不全,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应耐心告知应去的科室或单位,并要详细告知路线、方位。

5、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科室、同志之间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为搞好机关文明服务贡献力量。

6、凡发现刁难来局办事人员,同服务对象争吵等不良行为,每次罚当事人50元,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