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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开展服务类项目采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17 14:53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体:[         ]   打印

各预算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要求,为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于今年初开始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框架协议公开征集工作。目前,通过公开征集,已确定《枣阳市2023年度工程造价鉴定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了框架协议。为确保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准确把握框架协议适用范围,便于采购人或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有效开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框架协议采购适用情形

按照《办法》第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多频次采购,且单笔采购金额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

(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部门、本系统行政管理所需的法律、评估、会计、审计等鉴证咨询服务,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

(三)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为本部门、本系统以外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要确定2家以上供应商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

(四)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按照《办法》规定,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

1.直接选定。直接选定方式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2.二次竞价。二次竞价方式是指以框架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采购合同文本等为依据,以协议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明确第二阶段竞价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择所有符合竞价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二次竞价,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3.顺序轮候。顺序轮候方式是指根据征集文件中确定的轮候顺序规则,对所有入围供应商依次授予采购合同的方式。每个入围供应商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合同授予顺序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所有入围供应商。除清退入围供应商和补充征集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合同授予顺序。顺序轮候一般适用于服务项目。

三、操作流程

1.采购人可登录枣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s://wssc.hubeigp.gov.cn/upgrade/home?site_id=420683)首页“通知公告”栏查看已征集的框架协议项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名单及协议价格等相关信息。

2.按照《通知》要求,采购人可通过“枣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规范合理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与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时应以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枣阳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确定的内容为基础,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内容。

四、特别说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在有序推进物业管理服务、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印刷服务、法律服务等其他服务类品目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公开征集工作,征集完成后将及时在枣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征集结果并更新相关品目供应商信息。请各预算单位及时关注征集结果等相关信息,并根据需要按照上述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附件: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适用范围

      2.枣阳市政府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文本

      3.《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

      4.《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

联系人:交易组织股 张玉平 李文波 

        文件编制股 柳昶

咨询电话:6666150   6666171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13日

通知附件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适用范围.pdf

通知附件2枣阳市政府采购封闭式框架协议.pdf

通知附件3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pdf

通知附件4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