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3-06 11:05 来源:枣阳市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52号)文件,对标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先进做法,围绕 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清单,特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改革的背景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进程,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的采购项目,逐步纳入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同时全流程电子化率也在稳步提高,对于实现阳光采购、透明采购,避免暗箱操作,减少采购领域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由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分散采购项目,尚未纳入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仅不符合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而且由于操作环节有漏洞,容易产生腐败,也容易引发质疑、投诉和举报,增加监管成本,更不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为指导,运用现代化的电子信息和互联网技术,借助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实行政府分散采购项目,从采购信息发布、采购文件编制、到采购项目的评标、开标全流程电子交易,达到分散采购项目公开透明、阳光采购之目的。
(三)工作目标
2023年3月份完成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制定。4月份实施分散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操作,6月份实现所有分散采购项目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四)工作内容
一是出台全市启动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规范性文件。
二是开展分散采购全流程业务技术操作培训。
三是协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开通账户,开设端口并进行操作授权。
二、工作步骤
(一)出台工作方案。(3月)
(二)开业务技术培训。(3月)
(三)对接电子交易平台系统。(4月)
(四)启动全流程电子交易。(4月)
(五)协助解决交易初期技术问题。(4月)
三、任务分工
(一)牵头单位:市财政局。统筹推进政府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负责督办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实施的分散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并对未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发出工作提醒和整改通知;负责督办各代理机构,提醒配合采购人对实施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分散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二)责任单位: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所属单位)。是分散采购纳入全流程电子人交易的责任主体,负责将本单位实施的政府分散采购项目纳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凡是应纳而未纳入的,应承担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政府分散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成立枣阳市政府分散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改革领导工作专班,由市财政局局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任组长,两个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分管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各行政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从事此项业务的同志为成员。
(二)加强督办落实,力争落地见效。工作专班每月召开一次专项会议,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对于遇到比较棘手的问题,及时会商提交解决方案并报请相关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结果运用。工作专班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适时宣传推广,打造工作亮点。
枣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