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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枣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

日期:2025-04-02 10:51     字体:[         ]   打印



各采购单位:

为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7号)要求,现将《枣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5年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枣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3月31日


枣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2025年版)

为切实提高我市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执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7 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提升政府集中采购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服务能力,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项目采购,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执行方式

(一)货物类品目

1.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限于 A3、A4 黑白/彩色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不间断电源、复印纸。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上(均包含本数,下同)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以协议供货方式在对应品目范围采购,对应品目已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2.触控一体机、LED 显示屏、空调机、家具。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以协议供货方式在对应品目范围采购,对应品目已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3.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限于信息安全软件)。按照《省 财政厅关于正版软件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6]296 号)文件精神,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上实名注册后自行议价采购。

4.乘用车(限于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以协议供货方式在对应品目范围采购,对应品目已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5.用具(限于厨卫用具)。单项或批量采购 10 万元(含) 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6.电梯(限于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不包括建设工程内的电梯)。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二)服务类品目

1.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云计算服务、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2.网络接入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以协议供货方式在对应品目范围采购,对应品目已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3.财产保险服务(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6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以协议供货方式在对应品目范围采购,对应品目已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按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

三、其他事项

(一)各采购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乡村产业振兴、创新、绿色发展等政策目标,加强内控管理,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科学编制采购需求,合理选择采购方式,严格组织履约验收。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有安全保密或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的采购项目,各采购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现有货物、服务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可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执行。

(四)涉及科技创新产品(包含设备及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作为单独项目可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五)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网上商城的交易行为和采购价格进行监测,及时处理发现的违规违约情形,各单位应支持配合。

(六)《枣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5年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修订或调整前,我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