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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及预算信息公开资料

日期:2018-01-06 15:45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1-15497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枣阳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18-01-06
标题: 枣阳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及预算信息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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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审计局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及预算信息公开资料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代表签字:

  

一、部门概况

枣阳市审计局隶属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审计监督职能,内设8科一室和经责局、投资审计中心。经责局为隶属市审计局的参公单位,投资审计中心为隶属市审计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局现有编制45个,其中行政编制16个,在编16人;工勤编制2个,在编1人;参公编制10人,在编9事业编制17人,在编16人财政实际供养人员42人,比上年相比财政供养人员减少1人,其中:2017年参公编制人员中退休1人。

二、部门年度工作重点

(一)深入贯彻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决策部署,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经济工作基调主线,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创新审计方法,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着力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审计计划,制定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

(三)认真落实枣阳市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进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金融审计、行政事业审计、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社保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人民服务。

(四)负责审计宣传工作,组织审计信息的搜集、处理和分析。

(五)管理所属的事业单位。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原则和口径

1、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贯彻“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行部门预算,细化预算编制,细化公用经费支出。在落实“定额化、标准化、统一化”措施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办公用品、劳务商品“集中采购、统一配置”的管理体系。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支出,优化资源配置,增强预算约束力,规范预算管理程序,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透明度。

2、编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公共财政的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促进新预算机制运行原则,推进理财科学化、民主化原则,加强财政资金,提高政府调控能力;硬化预算约束原则,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下达、申请和追加程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实现依法理财、聚财、用财。

3、编制口径:人员经费预算按2018年元月在册人员为基数,后调进单位的人员未纳入单位预算,待年终结算时申请财政拨款;公用经费预算按单位职能、实有人员、级别构成、相关政策等因素综合考虑职能需要和近年开支水平及财力状况、定额标准进行预算。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及平衡情况

1、收入计划情况

2018年单位预算收入7827314元。其中:

一是财政拨款5961691元,其中:

①经费拨款3435594元;

②公用经费拨款1092000元;

③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434097元;

二是上级补助收入414144元。

是上年结余1451479元。

2、支出计划情况

2017年单位预算总支出7795327.48元。分个部分:工资福利支出5133435.4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81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000元;项目支出1153080元。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5133435.48元。占总支出的66%。其中:

基本工资支出1320576元,全局在职在编人员42人,按市人社部门工资批复测算。

津贴补贴2318824.48元。

其中,医改补贴108996元,按每人每年一个与月的基本工资额或基本退休费测算,在职干部合计108996元;

国家统一津补贴108240元,按每人每月220元测算,在职干部合计 108240元;

规范后津补贴458544元,按市人社部门工资批复测算,在职干部合计458544元;

交通补贴108240元,按每人每月220元测算,在职干部合计108240元;

通讯补贴36480元,科级160元/月,科员100元/月,工人100元/月,在职干部合计36480元。

目标责任奖420000元,按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在职人员本年度每人一万测算,在职干部合计420000元;

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237931元,按在职人员上年度一个月工资总额测算,在职干部合计237931元;

党建先进单位创建奖237931元,按在职人员上年度一个月工资总额测算,在职干部合计237931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237931元,按在职人员上年度一个月工资总额测算,在职干部合计237931元;

文明单位创建奖237931元,按在职人员上年度一个月工资总额测算,在职干部合计237931元;

女职工卫生费3600元,按每人每月20元测算,在职干部合计3600元;

物业补贴98400元,按每人每月220元测算,在职干部合计98400元;

93工改保留补贴24600元,按每人每月50元测算,在职干部合计24600元。

住房补贴89316元。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测算,在职干部合计89316元。

奖金80144元。按行政及参公管理人员一个月基本工资测算,在职干部合计80144元。

绩效工资328092元。按市人社部门工资批复测算,在职干部合计328092元。

基本医疗保险17052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11819元,按单位工资总额的20%测算,在职干部合计411819元。

住房公积金414144元,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2%测算。

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6812元。占总支出的5%。其中,退休奖励性补贴416812元,包括:

1、退休目标责任奖100000元,按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每人5000元测算,合计100000元;

2、退休档案达标先进奖79203元,按退休人员上年度一个月退休费测算,合计79203元;

3、退休党建先进单位奖79203元,按退休人员上年度一个月退休费测算,合计79203元;

4、退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79203元,按退休人员上年度一个月退休费测算,合计79203元;

5、退休文明单位创建奖79203元,按退休人员上年度一个月退休费测算,合计79203元;

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000元,占总支出的14%。支出明细如下:

 1、办公费250000元;

 2、水费40000元;

 3、电费40000元;

 4、邮电费50000元;

 5、差旅费60000元;

 6、维修(护)费20000元;

 7、培训费40000元;

 8、公务接待费263000元;

 9、工会经费20000元;

 10、福利费20000元;

 11、其他交通费用150000元;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000元。

四、项目支出1153080元,占总支出的15%,其中:

1、办公设备购置157000元;

2、委托业务费300000元;

3、不可预算项目696080元。

四、部门预算部分公开数据增减变化及安排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变化情况: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计为783万元,较上年934万元减少151万元,幅为1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预算减少);本部门支出预算总计为779万元,较上年908万元减少129万元,幅为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收入方面,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596万元,较上年734万元减少138万元,幅为19%;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145万元,较上年200万元减少55万元,幅为27%。支出方面,本年基本支出664万元,较上年773万元减少109万元,15%;项目支出为115万元,较上年135万元减少20万元,15%。

2、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3万元,较上年27.3万元减少1万元,降幅为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6.3万元,较上年26.3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1万元减少1万元,降幅为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车改革,现已无公务用车)。

3、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我局本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0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预算采购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1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其中:货物类预算安排15.7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单位自筹,单位自筹资金安排15.7万元。

六、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各类资金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赞助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

5、上年结余收入:指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6、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1、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三公”经费: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7、支出功能分类: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目前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极。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18、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目前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大类,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及其他支出。

19、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下载:
1、2018年部门预算.XLS
2、2018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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