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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6)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日期:2025-07-28 10:38     来源: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我市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6)开展了自行验收,形成自行验收情况报告。2025年7月向襄阳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提交了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函请组织襄阳市级验收,2025年7月通过验收。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 反馈问题

枣阳市天燕硅普材料有限公司迟迟未搬迁入园,无排污许可证,长期违规生产。

二、整改目标

企业搬迁入园,环境问题整改查处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搬迁过程中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快工程建设,2024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2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和环保设施建设;2025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设备调试,搬迁入园。

2.依法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

1.枣阳市天燕硅普材料有限公司园区新建厂区为湖北仁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7000T/a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21年4月19日经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截至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生产设备已订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合同已签订。

2.枣阳市天燕硅普材料有限公司老厂区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具备生产能力。污水处理区暂存沉淀污泥等危险废物已委托危废处置单位依法处置。

(二)措施2完成情况

因枣阳市天燕硅普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生产和排污,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于2024年1月26日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已结案。

五、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因资金原因,新厂区湖北仁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较整改方案公布的整改措施时间节点滞后。老厂区污水处理区仍暂存600吨左右化工废水,设备拆除过程中储罐、吨桶、联通管道内残留化工物料尚有存留,存在一定环境风险隐患。

枣阳市天燕硅普材料有限公司要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生产废水等暂存期间要定人定岗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枣阳生态环境分局要履行监管职责,负责督导企业后续遗留问题整改到位,杜绝暂存污水偷排或溢流现象发生,同时督促湖北仁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如果您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28日-8月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佳,联系方式:0710-6329158。

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