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13 16:53 来源: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襄阳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0)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能源结构调整压力较大。襄阳市能源结构偏煤的格局尚未改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较低。2022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为1604万吨标准煤,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69.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14个百分点。
二、整改目标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减少煤炭消费占比。努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系统。
三、整改措施
(一)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扩大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
(二)持续推进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企业改造提升,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
(三)规范禁燃区外燃煤生产、经销企业(点)、燃煤经销户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禁燃区内销售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枣阳市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多元发展和多能互补并行的发展模式,大规模发展光伏和风电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
(二)措施2完成情况:严把项目准入,对重点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加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投入,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能耗,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清洁生产的企业争取资金支持,本年度累计向上争取资金5585万元用于企业设备更新改造提升和回收循环利用。
2024年我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共有三家企业,分别为湖北宏玛达轮毂有限公司、枣阳康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湖北鑫西康化工有限公司。截至目前,三家企业已全部完成强制性清洁性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湖北鑫西康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验收。
(三)措施3完成情况:一是培育拓展天然气消费市场,以民生、供热、交通和工业领域为重点,有序扩大天然气覆盖范围和利用规模,加快城镇园区燃气管网建设改造,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二是自2022年起,禁燃区内已无散煤、有型煤销售经营主体。截至目前,未发现辖区内有散煤、有型煤的经营活动。三是对禁燃区内散煤、有型煤经营主体进行常态化监管,对经营许可入口严格把关,不再核准禁燃区内经营范围有散煤、有型煤销售的营业执照。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3日)向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人:张 伟,联系电话:13797748599。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