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益事业建设  >  生态环境

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3)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11-19 11:10     来源:科经局     字体:[         ]   打印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枣阳市成立验收专班,于2025年8月底开展了自行验收,形成自行验收情况报告。2025年10月向襄阳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提交了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函请组织襄阳市级验收,2025年11月通过验收。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根据湖北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湖北省每年印发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责任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排查辖区内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明确的落后生产设备数量及产能,做到应报尽报。对列入本地区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的设备,要督促企业按期淘汰并切实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中的具体问题。

二、整改目标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应淘汰的产能、工艺、设备等及时淘汰。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襄阳市2025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襄淘能办〔2025〕2号)精神,枣阳市由市科经局牵头,市发改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等单位及各镇(办、区)联合制定退出工作方案。

(二)加强企业管理。引导全市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提高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率,开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加强工业用水循环利用,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

(三)持续督办检查。重点核查钢铁、砖瓦建材等行业已淘汰落后设备及产能的落实情况,强化监督落实,杜绝死灰复燃。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市科经局会同发改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枣阳市2025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由各镇(办、区)落实属地责任,市发改局严把能效和技术标准,市生态环境分局严格生态执法,市应急管理局严格安全生产,市市场监管局严管产品质量,全方位从严格审批、限制生产条件、逐步拆除主体设备着手,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联合执法。

(二)引导企业开展工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以政策引导为抓手,强化精准指导服务,聚焦工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关键环节赋能企业,持续推动企业管理升级。枣阳市帝锦纺织、中盐枣阳盐化等企业积极响应,通过技术改造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引导服务,继续推动企业技改升级,助力工业高质量发展。

(三)枣阳市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已经实施淘汰的落后产能开展回头看,涉及落后生产设备及产能的企业均已完成“两断三清”。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持续开展各项摸排检查工作,严守政策红线。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文件精神,坚决执行,强化落实,持续监督,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如果您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9日-12月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科经局反映。联系人:王鑫宇,联系方式:0710-631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