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08 14:52 来源: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我市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开展了自行验收,形成自行验收情况报告。2025年9月向襄阳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提交了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函请组织襄阳市级验收,2025年12月通过验收。现将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 反馈问题
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襄阳市市政新材料有限公司是襄阳城区唯一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2022年实际资源化利用量仅9400吨,不足设计能力的1%。
二、整改目标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第二轮省生态反馈问题为整改导向,从渣土运输源头处置和建筑垃圾消纳等领域入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和回收利用的监管,提高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处置核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制度,鼓励产生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通过资源化处置方式循环利用建筑垃圾。
(二)强化执法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对建筑垃圾产生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全链条监管,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法规要求。加强与住建、交通、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快项目建设,合理布局设施。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尽快投产运行,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尽可能实现建筑垃圾就近资源化利用,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制度。监督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消纳场地。
(二)多举措治理建筑垃圾。一是加强分类处理,督促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就地回收利用工作,将建筑垃圾按照不同的成分和性质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从而提高资源化利用率。二是加强回收利用,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砖瓦、混凝土等,督促主体责任单位运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进行破碎、筛分等处理,制作成页岩砖,作为再生资源使用。三是加强就近安全回填,对部分建筑垃圾,选择安全回填的方式进行处理,如低洼地回填,夯实路基等。截至目前2025年我市共产生建筑垃圾总量为18.5万吨,回填量约为5.5万吨,资源化利用量约为9.8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53%,综合利用率达到83%。
(三)枣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年消纳建筑垃圾约150万吨,资源化利用年产约6500万块新型建材砖。
如果您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8日-12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佳,联系方式:0710-6329158。
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