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19 10:43 来源:枣阳市畜牧产业服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襄阳市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襄污防攻指文〔2024〕11号)要求,结合部门职能,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襄阳市各县(市、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在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后均未按要求进行修订完善。督察发现,仅滚河流域枣阳市琚湾、吴店、兴隆、王城及襄州区张家集等地禁养区内还有20余家畜禽养殖场未关闭。
二、整改目标
修订完善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
三、整改措施
1.根据部、省有关规定,对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进行修订并公示。
2.按照《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排查和规范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鄂环发〔2019〕17号)要求,对禁养区划定情况进行排查,对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禁养区的情形,依法进行调整。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3.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形成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查清单。结合禁养区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关停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宣传引导,签订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停协议,稳步推进关停工作。完成关停工作任务后,统一安排人员现场审核确认。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市政府印发了《枣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对原有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措施2完成情况: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我市经排查,我市琚湾、吴店、兴隆、王城等地禁养区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7家。吴店镇(福康养殖有限公司)、兴隆镇(丽禽养殖场、秀平养猪场)、琚湾镇(程治文鸡场、枣阳市康禽源养殖场、赵大河养鸡场、锦辉家庭农场)。其中,兴隆镇丽禽养殖、秀平养猪场,吴店镇福康养殖有限公司,琚湾镇程治文鸡场4家已关停;枣阳市康禽源养殖场、赵大河养鸡场、锦辉家庭农场已完成整改。
(三)措施3完成情况:2024年12月12日,襄阳市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来枣督办我市禁养区养殖场关停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交办了《枣阳市禁养区畜禽养殖暂未关闭企业清单》,清单涉及十七家养殖场。我市立即对十七家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其中,6家已关停(琚湾镇嘉成养殖场、张世同蛋鸡场、翟勇生猪场,兴隆镇丽禽养殖、秀平养猪场,太平镇开创生猪场);琚湾镇锦辉蛋鸡场、永明蛋鸡场、腾飞蛋鸡场、强龙蛋鸡场、李老三蛋鸡场,王城镇高云蛋鸡场6家养殖场已全部改造干清粪传送带,做到了粪不落地,零排放;刘升镇俊旺生猪场、新市镇安金生猪场、书贵养猪场、车河熊万强养猪场、琚湾镇王志金养牛场5家均已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做到了粪污资源化利用。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9日)向枣阳市畜牧产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赵侠飞,联系电话:19986263456
枣阳市畜牧产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