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23 08:58 来源:枣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6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亟须提升。污染源现代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滞后,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不足。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普遍不具备基本监测能力,不能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二、整改目标
加强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建设符合县级站职能定位,满足县(市、区)环境监管需要的县级环境监测站。
三、整改措施
(一)做好资金支持,通过更新、补充仪器设备,支持县级监测站硬件基础建设。
(二)增强监测队伍人员能力素质。组织监测队伍专项培训,针对能力弱项和监管需求设置培训重点,提高监测人员业务能力。
(三)支持县级监测站开展资质认定工作,按期开展资质认定证书换证工作,做好监测资质保持和扩项,保证县级监测站监测分析能力。
(四)科学安排年度监测任务,根据县级监测站能力情况合理安排年度监测任务,通过实际任务锻炼和保持监测能力。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持续提升县级监测站硬件水平。2024年,枣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购置风速风向仪、COD消解仪、数显冰柜等设备6台(套),由襄阳市局配发全自动高锰酸盐分析仪1台,共投入资金30余万元;2025年投资3万余元对实验室进行局部改造,有效提升监测能力。
(二)不断增强监测队伍人员能力素质。2024年组织25名监测人员参加襄阳市监测系统技术培训,2025年组织7人(次)参加省监测技术线上培训班,组织全体监测技术人员开展监测培训视频课程学习,持续提升监测业务能力。
(三)开展检测资质认定和复查换证工作。2023年6月,枣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和能力。
(四)多种形式提高监测业务能力。通过比武培训、业务实践、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提高监测队伍业务能力。2024年9月与省生态环境厅襄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襄阳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联合开展应急监测演练,提升监测队伍应急监测能力。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6日)向市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佳联系电话:0710-632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