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30 11:12 来源: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1〕44号)文件精神,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经审核,枣阳市2025年共有37人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止。若有异议请联系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科。电话:0710-6322098。
附件:枣阳市2025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第三批)
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37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