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1-28 14:06 来源: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1〕44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或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2026年我市有1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经审核共计1人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至2月3日止。若有异议请联系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科。电话:0710-6322098。
附件:2026年枣阳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公示名单(第一批)
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