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06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05批次样品,经检测合格样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05批次,合格105批次。
附件:1.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5日
附件1
检验项目
一、 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等。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氟苯尼考、多西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倍他米松、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2计)、镉(以Cd计)、阿维菌素、敌敌畏、毒死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