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04 10:06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维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2024年5月以来,枣阳市食药安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
2.屠宰厂(场)收购、经营病死畜禽,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
3.屠宰厂(场)及其他单位、个人对生猪、肉牛、肉羊、肉鸡等各种肉类产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
4.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或者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5.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6.夜市、烧烤店、卤菜店、冷冻食品店、火锅餐饮店等场所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7.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等旅游城市风味特色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和零售店、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等重点场所违法违规行为。
8.其他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二、问题线索受理部门的联系方式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市食药安办、市市场监管局:12315
市公安局:110
市农业农村局:0710-6234768
三、线索征集说明
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注水牛肉、肉类生产加工、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
2.为使所反映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要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3.四部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枣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枣阳市公安局
枣阳市农业农村局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