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3-08 16:35 来源:枣阳市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各镇(办、区)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1号)和《襄阳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襄安〔2024〕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枣阳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枣阳市民政局
2024年3月4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缺陷为排查整治重点,以养老机构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为底线,坚决落实隐患闭环管理,不断强化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自查、自治和安全管理能力,努力提升民政服务机构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养老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管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将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到位,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健全养老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巩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养老机构备案流程,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社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在养老机构中建立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录。
2.着力强化养老机构社会监督机制。巩固夯实养老机构社会监督体系,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引导全社会关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机构安全管理防范意识和能力。通过高效运转的养老机构社会监督机制,确保养老机构规范安全有序运行,实现养老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机构安全底线。
3.健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等管理制度体系。
(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民政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民发〔2023〕37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养老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
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会同住建和消防救援部门,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机构,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服务,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对经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整改。
3.突出抓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
1.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供餐饮保障的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如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建立食品留样备查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要求膳食的采购、处理、储存、烹饪、供应过程全程可控。
2.加大养老机构的食堂安全和特殊设备安全改造提升。从严从实抓好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留样检测,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明厨亮灶”工程。
(四)大力提升设施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重点解决养老机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存在的结构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对结构、材料、地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要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并作出结论。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履行规定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明确管理、运营维护和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维护保养、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设施状况记录要完备准确。
(五)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等要求,全面夯实各级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安全常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民政系统特别是养老机构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养老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确保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到位,防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齐全,应急措施和救援力量要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各民政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树牢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成立工作专班,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加大宣教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三)精准组织排查,深入督导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进行地毯式再排查再整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和责任清单,坚决做到落实到人、落实到事、落实到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实施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民政局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组织对全市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肃纪问责。各镇(办、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监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抓,各养老机构要主动担当作为。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对组织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加大肃纪问责力度,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