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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对评标专家付中敏等三人处理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5-04-25 08:54     来源: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字体:[         ]   打印

各评标专家:

为加强我市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各评标专家的行为,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评标专家刘某等五人违规行为核查及处理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23年6月9日枣阳市石梯水厂巩固提升工程EPC第三标段招标活动中,付中敏、李红伟、陈铁斌三名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研读招标文件不仔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导致在商务部分“其他人员实力”评审中出现误评。

二、处理决定

付中敏等三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的规定,但招标人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过程中,各位评委及时对原误评进行更正,对评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各位评委进行约谈提醒,并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三、相关要求

希望各评标专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认真遵守评标工作纪律相关规定,切实增强评标工作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及廉洁意识,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