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1-05 08:30 来源: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枣阳市2024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报条件为:(一)申请人家庭成员属城镇居民且实际居住;(二)申请人家庭必须是市民政局登记在册,并持有《枣阳市社会救助证》的城镇低保家庭或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其他城镇低收入家庭;(三)申请人家庭人均自有产权房面积15平方米以下;(四)申请人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经审核枣阳市2024年度第二批申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共1户现列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群众若有异议欢迎拨打举报电话,号码为:0710-6194558。 |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住房情况 |
| 1 | 秦红波 | 420683******022112 | 2 | 枣阳市太平镇人民政府后院 | 借住 |
| 枣阳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