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03 15:02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低保公示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15〕367号)和《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鄂民政发〔2023〕3号)的精神,现将我市3月份保障对象(城市低保795户、1285人,农村低保6564户、12445人,城市特困583户/人、农村特困5119户/人,临时救助权限内38户、权限外11户)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10-6163733。电子邮箱:zyshjzj@163.com。
附件:1.城市低保发放名册(按保障成员查询)
2.农村低保发放名册(按保障成员查询)
3.城市特困发放名册
4.农村特困发放名册
5.临时救助发放名册
6.社会救助办理须知
枣阳市社会救助中心
2026年3月31日